‖神说我罪孽深重.
那是谁创造了我这个千古罪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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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才少女,神之宠子,非人类……这些名称都是温宛诗从小到大听腻了的。
也是为止所有人都羡慕的。
13岁考上哈佛,15岁拿到博士学位,18岁进ks(注:a市最大的律师事务所),那些所有人都梦寐以求的,温宛诗几乎全做到。
智商碾压常人,所有人都觉得她是个怪物。
没错,她就是怪物。
所有的天才大半都是疯子。
被新闻头条造访的无数次,上头条的几率比明星还要高。
她成为了律师,令所有她的对手望而生畏,自从上任以来,几乎0败诉。
ks王牌律师。
令人骇人听闻。
没有人能不承认,即使是恶魔,她也是个令人神往的恶魔。
杀人不眨眼的恶魔。
是个情绪疯子。
没有人能摸透她的脾气,也几乎没人敢惹怒她。
可是就是这样一个非人类的疯子,她也有自己的救赎。
在她19那年,她认识朴灿烈,他阳光,帅气,性格开朗,家境富裕,是很多女孩的梦中情人。
就像一个坠入凡间的天使。
这么美好的他竟会喜欢上了一个疯子般的她。
她冷淡,总是不耐烦,脾气爆,总是冷冰冰的。
他对她死缠烂打,她对他置之不理。
朴灿烈会给她每天说早安,会摸摸她的头,会每天死缠烂打的跟在她身边。
当温宛诗真的喜欢上他时。
他却在她的世界消失了。
他失踪了。
温宛诗疯了般四处寻找他,花了她所有人脉,他却依然不见踪影。
那是温宛诗第一次感到绝望。
警察无数次上门找温宛诗配合调查,怀疑过无数人。
“有理由吗?有的话我坐牢,没有的话就滚远点。”
温宛诗做出的最后回应,风轻云淡。
她的床头放着一个录音笔,那里面是他每天说早安的声音,只要听到这样的声音,她的表情才能柔和一点,才会漏出丝丝笑意。
我好像从来没说过我喜欢你。
可是你看我嘴角那一丝笑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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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为已经尝遍了世界万种苦』
=后来遇到了你=
『第二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