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走向我,就站在那朵花差不多中间的位置,向我鞠了一个躬,就是那种男士请女士跳舞的时候鞠的躬。接着,他从裤子口袋里掏出一枚戒指,就着那种不以为然的笑容给我戴到了左手无名指上,这算不算求婚呢?我心里好笑的想。鹿晗毕任何人都要了解我,因为我从未曾拒绝过他,现在如此,将来亦是如此。那天他带着我去看电影,去看花灯,吃遍了西街花园所有的小吃。晚上,他牵着我的手送我回家,我戴着他帮亲手我戴上的戒指的那只手被握在他手里,感受从他掌心传来的一阵阵温暖,殊不知这温暖早已在血脉上蔓延,跟随着流淌的血液慢慢流进心底。在我家楼下的那个黄昏的路灯下,鹿晗轻轻将我拥在怀里,我静静感受从他胸膛中传来的阵阵沉闷有力的心跳,已然是一片心安。这是我人生中第一个朋友,也是我人生中第一个,同时更是最后一个爱人,我在心底默默发誓,无论将来发生什么样的事情,我绝对不会离开他。可事实证明,人生总是变幻莫测的,更何况那是刚刚成年却心智尚且稚嫩的我们,所谓的永远在一起有时候并不如放手任何一个人去追求梦想与幸福,我和鹿晗,亦是如此。
2012年二月初,那个时候我已经两个月没有见到鹿晗了,他被SM公司选中去做练习生已有一年半,如今正在筹备出道的事情,直到有一个中年男人找到我。2月14日,情人节那天,我在西街花园广场慢腾腾地沿着街边的石阶溜达,手里拿着买给鹿晗的礼物,一个中年男人出现在我面前,用生硬的中文问我:“请问你是安羽妍小姐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