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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怀

子渔集

第一次零距离接触死亡是什么时候呢?

大概是我大姑爷出车祸没的那年。

我那时候太小了,只知道家长嘴里念叨着,有一个人死了,我们需要前去永丰文庄去吊唁。

那是本人生平第一次带孝,头发上被白布包裹着一个“帽子”。我哭不出来,因为我不认识他,也不知道他,更加没有说过什么话,家里人没让我哭,也不叫我笑,所以我就面无表情地等待送葬,然后去吃席。

我心安理得地投入到了吃席的快乐中,但我还是不能笑,我知道,人死了是不能笑的。

我小时候特别爱吃席,即使吃了我会拉肚子,我还是爱吃。因为农村里最实惠最好吃的绝味就应该是席面上的菜了。

那时候我是一个贫穷的孩子,管他有亲没亲,我一看见席就想拉着我奶去吃。

现在想想可真是太傻太天真了。

我奶批评我:“你是宁叫屁股流脓,不叫嘴受穷啊!”

所以后来我就不乐意吃什么好吃的了。

导致我长大了,俺奶去叫我吃席,我都不情不愿地拖延。

“我不想去。”

“诶,你小时候那么爱吃呢?变了?”

对,小时候爱吃席这件事是我奶后来给我侃的,我记不住。

大姑爷好像死了十年了,我记不清当时他家两个儿子是什么表情了,反正俺大姑奶非常不开心,还哭了。

没什么具体的印象了,只记得他们家条几上有一张我大姑奶的彩色照片。大姑奶今年大概八十多快九十了,她十年前头发就已经花白了。

几乎没有什么黑头发。她还是比较喜欢我的,老爱喊着我名字给我糖吃,我也很喜欢她。只是这几年她身体不好,又加上我跑路了,到了城里,所以得有几年没见过了。

她老人家开心地活着就行,估计现在也差不多,怎么着我嫁到马旗的大表姑还会记着她老娘还在家里。不想那么多了,反正我知道她过的还行就中了。

第二次是我监护人把我的狗,巴巴给卖掉了。最踏马无语的是,他当着我面去卖的。我看着我的狗被关进了笼子里,当时我去前院喂鸡,没有明白他们是什么意思,那是我见到巴巴的最后一面。

我长大了明白她的归宿是什么,被卖进狗肉馆里了。一条几岁的母狗,动不动爱和别的公狗乱搞生小狗,我家里人烦了打算把她给卖掉。

大人们可真奇怪,愿意多生孩子去养,却不允许狗去生孩子。生了就嫌麻烦,于是干脆杀掉她换取……15块钱。

于是本人从此厌恶吃狗肉,恶心的是什么呢?有一次监护人故意买狗肉,骗我那是牛肉。

我吃着烧心,吃了两口突然发现不对劲,这根本就不是牛肉。这是狗肉……

我突然想起来《封神演义》里纣王把西伯侯的大儿子给杀了做成肉饼,又给他爹吃的那副恶趣味的嘴脸。

当然这只是小说,纣王毕竟是最后一位人皇,我只是看着玩,历史上的纣王有待考究。殷墟底下也不知道开发完没有,要是没开发完,本人又多了一个方向。

我生性“凉薄”,最根本的原因在于养我长大的养父母从来没有把我当成一个孩子,一个人。

我是可以随时被打被骂被骑在身上随意欺凌的奴隶。他们的思想停留在了一九六六年。他们早在那年就死了,剩下的不过是一堆腐败的肉体。

别怪我狠心,我是不会为他们哭泣的。假想一下,我是《三体》里的叶文洁,我也会毫不犹豫地按下毁灭键。我毕竟不是什么圣人,圣母。

既然人类的最后结局就是毁灭,我不如将这个进程提前。

结束这虚假的黑暗的戏台,理想主义者如此绝情。

有一个功利主义者曾经问我:“你是真的病了?你有病?吃什么药啊,你根本没病!”

那意思就是,我什么也没经历过,根本就不懂他的苦心孤诣,根本也没经历过他的痛苦。

我为什么要经历过你的痛苦呢?有什么交换吗,假如我们的苦难真的可以交换,假如我们的灵魂真的可以互换,那《两不疑》里的假设不就成立了?

他高傲地劝导我:“你根本就没有病,你苦什么,你能有我苦?我就不理解你为什么想死,年纪轻轻的。”

“我只是把这个结局给提前了而已,有什么问题吗?”

“那你就不顾及我们亲人的感受,你爸呢?我呢?”

你们爱我关我何事?我感受不到幸福了还不能死了?你凭什么就说你爱我?你给我十万块钱,就现在,你给我钱再说。没有不就对了……

别把你以前的付出让我现在来赔,那是以前又不是现在。你如今若是真给我什么了,我肯定会记着。

为什么我觉得父亲在真正地爱着我,因为他不问收获,不问结果,他的目标只有一个,孩子活着。

哪怕他不理解我,哪怕他觉得我在世俗意义上已经是一个废物了,可是他没有丢掉我,我也不会离开他。

我活下去,纯粹是因为我爸还爱着我,他从来没有打骂过我,也不在乎我是不是有出息。

够了,够了,我有什么理由去离开他?

又何有资格评判我?有资格评判我的人从来没有打骂过我,也没有轻易伤过我的心。

就像一个悖论一样,我高中同学曾在班级博客本上提问:金钱买不来什么?

别的同学回答的有些片面,我写了一句话:金钱买不来你身无分文时仍有的事物。

我觉得这是一个悖论,但是就让他们去理解吧。

永夜之中,仍有微光。

哪怕世界上只剩一个人爱我了,我都不会做傻事。我辜负不了真心。

我是理想主义者,我认为别人真正爱我的标准太高了。

即是:你在明知道我是这种人仍然选择和我亲近。明知道我为你带来负担,仍选择和我一同。明知道我是一个废物,仍选择接受。

无论世人爱我的才华,还是美丽,我都不会觉得他们在爱我。因为他们根本没有看到我的另一面:阴暗,邪恶,爱恨嗔痴。

所以【驳婚】成立。我从来不觉得我喜欢一个人就要和谁在一起。因为他们所喜欢的我,不过是我表现出来的。我想让他们看到的,“你眼中的我,不及我的万分之一真实。”

说实在的,我并没有觉得自己的家庭有多不好,看开了之后发现,其实关我屁事,我这个人好就行了。

感谢环境锻炼我,把我的精神世界开发的这么大,我的才华也被开发出来。这对我之后的生活非常有利。我才十六岁半,我的人生还很长,我一定会幸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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