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真的好刺眼,从没觉得如此刺眼过。
冥璃芊懿坐在轮椅上,盯着玻璃,纤白的手指挡住眼睛,挡住面前的光,光透过指缝,穿进她清透的粉色眼睛里,女孩被光照的一激灵,生理性的泪水流了出来,但还是开心的笑了起来,露出了唇下的两颗犬齿。
管家着急忙跑过来。
“小姐,请回房吧。”
看着窗外的太阳,天上飞过的鸟群,不知为何萌生出了一种激动的情绪。
“不要,今天是母亲大人的生日,我就出来逛逛,不会露脸的。”
贪婪的看着窗外的阳光,眼神暗淡的移开,这样强硬的拒绝,还是第一次。
还是被推回去了,厚重的大门的合上,发出沉闷的响声,
房间里很粉,就像她的眼睛,巨大的粉色毛绒蝴蝶结地毯,巨大的公主床,床幔被粉色丝带扎起,堆叠了好几层的床垫,无规则的摆放着,就像豌豆公主的床。
熟练的戴上耳机,隔绝了门外宾客的喧哗,放起了摇滚,这是一个叫做“锦兰潇梦”的由两个人组成的乐队,吉他手是一个半散着头发的绿眼睛的女孩,鼓手的头发染成了红色的挑染。
她在日记里写什么,不希望有人读,但希望有人读,读是读懂,但不让她尴尬。
冥璃的家庭关系很复杂。
又是春天了,冥璃莉莉丝,十六岁零一小时,她父母在血缘上是兄妹,于是生出来了一个怪胎,一个患有白化症的孩子,家丑不可外扬,冥璃氏作为百年大族怎么能忍受因为近亲结婚导致的怪胎呢。
伸出手,光团幻化成鸟,飞上去,好想哄人开心,目光随着那鸟上移,直到变作烟花般,炸开消散。
按理说白化病的眼睛是不允许看到如此强度的光的,又按理说近亲结婚生下的孩子应该是个智障,但自己不是,甚至自己的智商和同龄人无差,自己从小就可以控制光,从外界吸取光,就像植物一样的光合作用变成自己的养分,有时也常常觉得自己是个怪胎。
还记得自己第一次在母亲面前展露出这个能力时,母亲差点把她当做妖怪杀了,于是就被幽禁起来,哪怕自己以前的生活也从没有离开过这个庄园。
她给它取了个名字:光雁。
光雁是莉莉丝的朋友,幼时为数不多的朋友,有的时候会变成小花,有的时候会清晰的传来一道很温柔的声音,就像母亲一样,会唱摇篮曲,只是语言没有听过。
幼时的读物是各种神的故事,这是她唯一找得到的有趣的事情了。
光之神莱特·赫利俄斯,有着星级的异能,光之形,和拥有月级异能坠梦的夜之神坠暮·莫里厄斯,杀死了混沌之渊,因此成神。
法纪神维拉蒂斯·潘娜洛普·艾德尔和她的伙伴杀死昏庸的主神,在历史上都被称为怪胎的祈零者但又能像蝴蝶一样破茧而出,很神奇吧。
直到房间外的管风琴停止了,意味着这场盛会结束,莉莉丝才真正有了外出的权利。
披上厚重的防晒服,戴上墨镜走出门,在花园里站着晒太阳,细细感受着身体内一种温暖的力量,流动于自己的血管中。
房间外的冥璃父亲坐在沙发上悠闲地看新闻。
“近日,有多名市民反馈曾在早晨中看见天上有人形发光不明,物体出现,还时常伴随着出现的黑洞,失踪人口增加,警方正在调查中,请各位市民注意出行安全。”
再睁眼时,面前出现一个黑洞,缓慢爬出来了一位眼睛和马尾都是蓝色的女孩,头上顶着一个淡淡的小光环,手里还拿着一封信。
那女孩扶了扶帽子,从包里翻出一封信
“你好我是来自羲和学院的通知:请在额……今天,对今天,请和我来吧。”说完又钻回洞里。
“啊?等等!”说完被一股不可抗拒的吸力拉了进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