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将豆包接回家的那天,我记得是一个夏末秋初的日子。天气还是挺热的,我外面只罩了件很薄的蓝色风衣,抱着它时热得都快冒汗了。
奇怪的是我居然连这种小事都还记得,却不记得具体是哪一天。算了,还是别对一个连结婚纪念日都记不住的家伙抱有什么指望了。
总之,就是很平凡的一天,很积极的一大早就跑出门去,满城的找狗,跑了很多地方,终于在傍晚时分抱着一只奶狗心满意足的回到家里。
在这里要特别感谢一位朋友,全程陪了我们一天,因为我没什么选狗的经验,而她家中恰巧也养了一只狗,买狗之前就咨询过她,她听说后非常热心的提议一起去寻找,于是我们三个人就这么愉快的出发去找狗了。
也幸好有她把关,因为我几乎每到一个地方就会抱起一只小狗不舍得撒手,老公则充当背景板。也因此我知道了不少挑狗的常识,最后对朋友还是有些抱歉,没有完全听从她的建议。
她本来建议我选另一只的,那只狗在我一进入那家店时就非常热情地跑过来开始咬我的鞋带,扯我的裤角,这么皮?挺有缘的,对朋友的看法我持保留意见。
那一刻我忽然理解了为什么我小时候那么遭人烦了,太调皮了,就视频里经常播的那种“外国人少系列”我很多都干过。本着同‘性格’相斥的原则,我站的离那只狗又远了一些。
然后我就遇到了我的豆包。它小小的一只,当其他狗都在拼命往前凑的时候,它挤不进去它们之中,最后只能安静的待在后排,眼巴巴看着。那眼神太无辜,好吧,我承认是我脑补过度。总之,它那样安静,正合我意。修狗,就决定是你了!
有缘?有也是孽缘。事实证明,这世上大多数悲剧都是过度脑补的结果。
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