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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哭不是因为我觉得舍不得,只是觉得努力了那么久,最后却还是败给不适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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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冰夏认识窦晨光是在2015年,22岁的她大学毕业,拎着行李箱独自一人踏上了西安这片土地,这里对她来说很陌生,但是却又是自己选择的未来,她喜欢这种拥有浓厚文化底蕴的地方,这个地方有着看不完的历史,还有需要花很多时间去了解的文化。
她热爱一切充满文化底蕴的地方,所以,哪怕父母再三劝阻,她还是自己一个人固执的离开家,固执的到了这个被父母百般嫌弃的城市定居。他们总说西安没有春秋,只有夏冬,不分明的四季一点都不舒适,可是冰夏并不讨厌这样的环境,她甚至会觉得这样剩下了春秋款服装的钱,倒也是不错的省钱小妙招。
她到那个城市的第一件事不是见自己的房东,不是去送行李,而是出了火车站叫了出租车,送自己去了钟楼,那是老城墙,那是老建筑,一切的一切都是那么的充满着吸引她的味道,就那么安静的拎着行李箱,看着人来人往的大街,她才意识到,自己真的到了梦想中也想要到达的城市。
“小姑娘要去哪里啊,自己一个人?”
唯一忘记的就是时间,她到达的时候已经是深夜,十一点虽然街上人来人往,但是总有些不太和谐的声音会出现,就比如说面前这几个酒鬼,说话的时候附带着浓厚的酒臭味,感觉下一秒他们就要吐在现场一样,目光打量着自己的时候又是那么粘腻而且恶心,那并不是善意的目光,那是让自己很讨厌的男性凝视。
“四哥,那面那姑娘是被醉鬼缠上了?”
窦晨光跟常鹏旭本身只是园子下了班,在街边随便吃口饭,正巧看到了门外被醉汉缠上的白冰夏,那姑娘看起来似乎不知道怎么处理这件事情了,局促的抓住了手中的行李箱,下一秒想要逃跑,却又被面前人挡住了路。
“哟,还真是,咱们要不去帮帮忙?”
在这个社会上,人们实际上都更喜欢事不关己那就高高挂起,可是当所有人都选择这样的态度,也就会出现许多处理不了的问题,而常鹏旭恰好是个内蒙汉子,骨子里透着北方人的热情,所以就在那群酒鬼想要上手拿冰夏的箱子的时候,他出手拦着了他们,转而挡在了冰夏面前。
“兄弟们,她是我们朋友,您看您这要玩的话,不如换个人。”
语气里是好说好商量,一群喝酒上了头的,本身并不想听他的话,却看到了后面出来的窦晨光手机屏幕上明晃晃的三个数字,110,若是再不离开,怕不是那人真会摁下报警键的。
“你没事吧,姑娘,大晚上的一个人在外面不安全,你是外地来玩的?”
看着那群酒鬼离开,常鹏旭还是拿了冰夏的行李箱,带她进到饭店,给她一杯温水,刚经历这样的事情,一般人都会感觉很难受的。
“不是的,我是刚来西安定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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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一辈子,它真的很遥远,抵达一辈子的时候,你不在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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