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时,我喜欢一个明星。
她总是怯怯的,看着所有人,她长得很漂亮,也很优秀,但是在娱乐圈,她不自信。
她的潜力是未被开发的,她的不自信也常常让她淹没于那些胭脂俗粉。
她受过好多好多的苦,但她不会去说,去表达,她真的很乖。
我还记得,我第一次攒够了钱去见她,是高三毕业。
我努力的挤到她面前,就离她不到一米远,一只手颤抖着举手机,问她:
我带着伤痕累累的心和一尘不染的外表与你相遇,能否予我热烈欢迎。
她只是淡淡的笑,给了我一个拥抱,那时的世界,只剩下其他粉丝嫉妒的吼叫和她身上淡淡的香味,我能记得好久好久。
我确实内心千疮百孔。
出生在山里,天知道我是怎么拼命来到城市上高中,又怎么在天雷般的嫌弃目光中过了三年。
夏天穿长袖,是因为胳膊上的伤痕,我足够的自卑,因为抑郁,我始终无法直起腰杆走路,无法有勇气去获得他人的目光。
但我做到了。
我足够勇敢,足够优秀,所以在那天,我凭借着新自己的耀眼光芒,去见了旧自己的“爱人”。
我如何在深渊之中爬出的,我不知道,作为我坠入深渊时的光的她,也不知道。
但我们一样。
她也爱穿长袖,在夏季。
因为家暴。
她知道有人喜欢她,所以她不想让我们知道,拙劣的藏起,无聊的把戏。
所以在那时,我只有一个信念,让她看见我,告诉她,我们一样可以。
我们都可以。
一定可以。
所以那天抱着她,我一股脑跟她说了好多好多。
从低谷到翻越,从灭亡到重生,我想告诉她我的所有,就像在我心里,她是熟悉的,即使我们只第一次见面。
我注定不能只隐匿于人群,因为我怕,她也身处低谷,怕她就因为少了我的一句话而失了前进的勇气。
我真的好怕……
后来,她消失了。
全网毫无音讯。
我看到那些骂她的人开始回忆,开始纪念她的存在,也看着自己从哭泣到满不在意。
后来啊,她再也没出现过。
我那青春遥之不及的白月光,就这么消失不见。
直到后来,我一个在电视台工作的朋友找我去参加节目,我感觉无聊,便一直玩着手机。
“我带着满心伤痕累累和外在一尘不染与你们重逢,请予我热烈欢迎。”
哦,是她。
我曾经无数次幻想过,与她重逢,以为轰轰烈烈,或是擦肩而过,但也激动落泪。
却没想到,只有平静。
我在人群之中,听着众人给她掌声,听到有人为她哭泣,为她呐喊。
但都不是我。
我感谢她给我的光,那穿透碎石直击心灵的温暖,成就了我。
我给她万千人之一的鼓励与关怀,亦在万千人之中退出。
好久不见。
是人群喊的,不是我,没有我。
我想,光的存在,或许只是为了给你力量,哪怕一次,和看见你的成就。
我们没有关系。
从始至终。
我只是万千人之一。
从万千人之中见她,在万千人之中离开。
我们的故事,只有那一次拥抱,和没说出口的“好久不见。”
而我的苦痛和那些话,不该被一直铭记。
她的苦痛和翻越过去的旧时光,也不该一直被铭记。
那就让我和她不堪的过去一起,消失于她的视线吧。
节目结束,我买了一瓶矿泉水,让朋友帮忙,送给她。
瓶盖上没有写字。
没有那句:
好久……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