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风萧瑟,天气日渐转凉。
“云哥!”
百里东君抱着一件墨黑色的斗篷跑了过来 ,笑道:“喜欢吗?”
叶鼎之看着眼前的斗篷,心中暖烘烘的。
随后,百里东君又向叶鼎之展示了一下自己身上蓝色的斗篷。
两件斗篷的衣领上上各有一半图案,若是凑到一起,便可以拼凑成完整的一个玫瑰花型图案。
这是百里东君的一点小私心设计。
“我也有东西给你。”
叶鼎之将自己雕刻了许久的桃木簪子拿了出来,簪子是长剑型的,上面的花纹,则是按照百里东君的不染尘的样式所雕刻,上面的花形活灵活现,就好像是真的一般。
雕刻桃木簪是细活,需要很长的时间。
“可能有点简陋......”
叶鼎之知道,桃木簪子的价值比不上金银,也比不上东君送给他的斗篷。
就在叶鼎之以为百里东君会看不上这份礼物,正要将其收回的时候,百里东君一把夺过桃木簪。
“云哥,送人礼物哪有收回去的道理?”
百里东君转过身去,道:“云哥,帮我簪进去,好嘛?”
叶鼎之莞尔,找了个合适的位置,帮百里东君簪了上去。
他之所以会选择桃木簪子,正是因为在离开千月村时,曾听见村口大妈说这桃木发簪足以跨越性别的界限,成为男子向心爱之人表达情意的珍贵礼物,有着极好的寓意。
南宫春水拿着一壶酒,身后则是跟着司空长风。
“我这徒弟呀,哪里都好,就是只记得自己的好兄弟,忘了自己的好师父啊!”
司空长风在南宫春水身后笑着附和道:“何止是忘了好师父啊,就连我这个好兄弟都不记得了,入秋渐凉,可就属二师兄的斗篷最特别,我看啊,大师兄眼里怕是只有他的云哥吧!”
暮色渐沉,百里东君微微有些脸红。
自打司空长风成了南宫春水的徒弟,两个人是越发的合拍了,尤其是在打趣叶鼎之和百里东君这一方面。
叶鼎之站在百里东君身后,心中不觉有些开心。
他是百里东君心中最特别的......
南宫春水坐了下来,道:“都喝点酒了准备去休息去吧,再过一天,我们便直达天启了。”
“好!”
酒香被风席卷,好似能够吹去远方。
乘兴而起,百里东君一手执刀,一手执剑,好似秋风为他而起!
月上梢头,清辉洒在少年身上。
南宫春水注意到了百里东君头上的桃子簪子,再回眸看叶鼎之对百里东君几乎有些痴迷的眼神。
南宫春水默默点了点头,他好像,知道了点儿事情......
司空长风则是因为喝了点儿酒而傻笑着,同被百里东君精妙的双手刀剑所吸引。
南宫春水又不禁摇了摇头,活该你被人家误认成情敌!
司空长风随手拿了一片叶子,吹了一曲,叶鼎之不甘示弱,拔剑而起,与百里东君同舞。
他们出剑,为的不是生死,更像是在书写他们心中的快意江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