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之,经历重重默契之后
诺墨和百里涂明产生了坚定的革命友谊
于此,在百里涂明的加入下,诺墨和百里涂明和曹渊的幸福生活也随之来临
和他们二人在一起,诺墨无疑是开心的
具体表现为……
一日,百里涂明看曹渊莫名的不顺眼
他明明只想和诺墨一起培养感情,享受二人世界而已,却哪里都有曹渊的身影
虽说曹渊并没有明确的做出什么排斥他的事就是了
只是在他找话题和诺墨聊天时,时不时插一嘴
还有就是他给她带的甜点时,曹渊就在旁边勾引诺墨,每次都让她把甜点给那臭小子一份
再者就是像一个跟屁虫一样,他们俩人去哪里都会有他的身影
胖胖虽说维持着表面上的和平,但心里总是冒着酸水
为了自己在诺墨心中的伟大形象,他会尽量大度一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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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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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度个屁
百里涂明心里酸涩涩的,看着曹渊那是愈发碍眼
往诺墨身边凑的更紧了一些,装作不经意开口
“你这个弟弟……是不是对你太殷勤了呀?”
诺墨表示她一点感觉都没有
百里涂明感觉头有点大,试图引导诺墨
“就是你有没有觉得……他有点像小说里的舔狗一样?”
“舔狗?”
“啊,对,就是那种对你很殷勤,没事就往你眼前凑………………”
“啊,曹渊确实很像狗狗哦。”
看着诺墨笑弯了的眉眼,百里胖胖眼神一呆,大脑陷入了一片空白
“话说,百里涂明,你喜欢养狗吗?”
“我家里那当然是有狗的了,各种各样品种的狗都会有。”
不对,话题怎么歪到这里来了?
话题便开始一路狂奔至不可逆转
从狗狗的品种到狗狗的粘人程度,再到那些狗吃的狗粮等等
最后说到了狗狗的起名环节
他们二人一致认为,狗狗取一个好叫一点儿的名字,但是又得显得高贵一点
那么就这件事,两人召开了激烈的讨论
百里胖胖觉得,来福这种名字就很不错
寓意好,还挺高贵,看着就很养活
但是比起这种名字,诺墨更喜欢狗剩这种名字
但是这种名字听起来又太土,诺墨想让它变得高级一点
但是她又舍不下狗剩这个名字
于是她看着百里胖胖身上的高定,那不知名的英文牌子
脑子仿佛出现了灵光
再不舍弃狗剩这个名字的情况下,让这个狗剩的名字高级一点,这不就有办法了吗?
狗的英文是dog,剩的英文是last,集合起来就是dog last
这不就是狗剩的英文名吗
难道母语是有尴尬症的么,翻译成了英语就莫名的高级
翻译成中文,那就是道格拉斯特
既表明了狗剩的寓意,又让名字看起来更为高级
诺墨表示非常满意
百里胖胖表示,发现了新大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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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消息,今天放假了
坏消息,今天想补觉,眼睛一闭一睁,天黑了
试图写搞笑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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