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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婶走了,又来了

步步皆诗,乃是安定思

刘婶朝我走来,她回来了。不,她已经被风吹夸了。腰是直的,可她的身体得了佝偻病。我闻到了腐臭味,本能的躲开。

寨镇人她鲜活的尸体抽住我问:“我当时拼命想着离开,为什么林乡的人不问问我是否后悔这个选择”。

林乡以种植业为主,春末耕种玉米包工头本是住在路边王婶。她性子软弱,我本不喜欢她可是她通情达理于是我便喜欢上了她。忙碌着,在厨房。

母亲回来了,她窃窃私语的说:“那个刘婶你认识不?”

连头摇手的回:“不认识。”

母亲脸上的皱纹多了些:“她呀,在种玉米的时候,包工头不是她,她就费了九牛二虎之力,脱离了群众的步伐。这回当上包工头了,拉了一些跟她关系好的,明天我就不用去了。”

只是听了母亲的话,还是带着追求真理的心思,并没有多说什么。

夏天来了,乡上的广场是新闻的播报中央,什么好事坏的事都由这舌尖流传着。听刘外公说,刘婶觉得玉米迟不了几个钱,并到城里苦钱去了。对此还议论纷纷,所以第一次认识她,是从城里回来。什么是是非非的,也不知道。大家还是很安逸的,穿梭在雾蒙山里面。虽然大家都在务农,但劳动是生存的形式。

她整个人是大大咧咧的,身穿华丽的衣服,布灵布灵的像星星。一车的人都在夸她,特别的能干。虽然她只是一个洗碗工,至少在城里就会觉得大家都比较羡慕。那个时候所有的人都希望我们向她学习,敢爱敢恨敢闯··…···

迷失和放飞,都情愿做碌碌无为的。作为一个年轻的,总应该在生命的大地中央。经验痛苦,一圈圈厚重的泪水,让她忘记了自己。流言和蜚语都不再重要,重要的是明天的收入是多少?是否能得到想要的东西?明天又可以占据谁?别人的语言,再也听不见。城市总是轻快的发展起来,物价也不是每一个人都可以消费。她喜欢城市的繁华和不一样的都市生活,在别人的眼里,她总是向上的。也更适合生活在城市的顶端。不以为然的是她欺骗了所有的人。

秋天黄了,抱着一摞厚厚的书,看见了她。她挽着一个白发苍苍的男人,尊严推开了她。时间久了,她再次回来。一副皮囊,让人厌恶至极重要的是还害了病。即使她再有钱,母亲也不允许和她打任何的交道。直到今天我跟她当面撞上,又紧紧的拽住我。此刻觉得她侮辱了劳动,活着的是身体,死了的是灵魂。

和一个没有灵魂的人,不知道要怎样交谈。可出于最后的礼貌,还是回答了。

我只能说:“刘婶,你终于发现了,其实有人的地方就有利益。走着走着其实早已伤痕累累,只是你在强颜欢笑。”面对一个奇怪的人,她不知道该说什么。

冬天沉没了所有,她的身体学着灵魂而去。消失了?可是总是在说着她,又活在了世间。

赤裸裸的来,赤裸裸的走了。对于刘婶,我最喜欢你,她在包谷地原先的那份干劲。爱一切,唯有她我厌恶!

此时我要早些回去,送送定思去城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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