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恋是苦涩的,就像是那刚摘下的青苹果,咬一口,满嘴酸涩。
在我们的锦瑟年华里,有这样一场游戏,玩得起,继续;玩不起,出局。他们把这个游戏叫做爱情游戏,而我…永远望尘莫及。
因为我从来就不是一个出色的女孩子,平凡的外表,平凡的智商,平凡到了尘埃里……
如今,更是以最平凡的成绩考进了这所平凡的三流大学。
和所有刚刚踏进大学的人一样,我享受着这种没有家庭束缚的感觉。
当我抱着新领的制服穿过草坪往宿舍走去,不由多看了几眼这碧绿的草坪,老实说,我很喜欢这片草坪,它给人一种清新自然的感觉!
但我喜欢的仅仅是草坪而已,喜欢那种一眼望去只见碧绿不见人影的草坪。但此处不是,抬眼望去却都是些嬉笑打闹的男男女女,两人一行,三人一伙,四人一堆,好不欢乐。
我低下头,加快脚步默默地前行,我讨厌这种热闹,也害怕这种热闹,它似乎在嘲笑着我的孤独,此刻,我只想尽快逃离这里。
像这样的场景总能勾起一些不愿记起的回忆,就像我,此时我不由得想起了一个人!
从小到大我的朋友并不多,可能是我天生不善言谈,为人冷淡,大有看破红尘的感觉,就连我妈也常说,上辈子我定是出家为尼的。
我唯一的朋友叫可晴,她聪明、漂亮,永远都那么受欢迎,如果说可晴是一朵白玫瑰的话,那我就是那陪衬的绿叶。
她很出色,让人不得不去注意她,我很意外她这样闪闪发亮的人物竟然会跟我做朋友,并且一做就是十几年,所以,我很珍惜这份友情。
只是她大概不会知道我有多在乎她,她身边从来就不缺人,她可以有很多的朋友,而我…除了她就没了。
这么多年来,我心甘情愿地做她的陪衬,她提出的所有要求我都不会拒绝,所以当她说要我陪她去写小说的时候,我毫不犹豫地答应了,当我还在为人物的名字烦恼的时候,她的第一本小说已经出版了,我苦笑,这就是聪明孩子和笨小孩的区别。
当我终于对小说产生兴趣的时候,她却跟我说她要去学舞蹈,于是我立马放弃了写作,一心一意地去陪她练舞,由于她极有天赋、舞姿出众,很受老师的喜爱和男生的追求,后来,她终于变成了舞台中央最美的白天鹅,而我依然是她身边最忠心的陪衬。
当我的舞蹈终于受到老师的夸奖时,她却开始对画画感兴趣了,我依然不会拒绝,仅仅一个月,当她已经能画出栩栩如生的人像时,我却仅能画出一只色泽不均的苹果。
原来,聪明孩子的一时兴起,傻孩子却当了真。
后来我才明白,我永远也跟不上她的步伐,她也从未想过停下来等我,我们之间的距离只会越来越大。
当她让我与她考同一所大学时,我没有像从前那般笑着答应她,我决定不再追随她的步伐,她早已习惯了我的顺从,突然的拒绝让她无法接受,于是,我们……再也不是好朋友了。
十几年的友谊说断就断了!我想,如果当初她有那么一次问过我喜不喜欢,也许我们就不会走到这一步了吧。
最后,她考上了北京有名的艺术学校,而我进了这所平凡的大学,我想我们的人生也许从此刻起就再不会有交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