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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到了你,方才知道我为什么来到了这个世界。”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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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挥刀砍向自己,让我坠入绵长迷丽的梦境。
我在高楼之间奔跑,穿行,我活在一个颠倒,病态的世界。
人们为美丽事物的毁灭而欢欣鼓舞,因“恶人”丑恶的面目泄露而同仇敌忾,他们点起了篝火,将手伸向了更深的安逸之地,他们重组乐章,建立全新的,符合他们的秩序。
我在颠倒的世界里看见星辰从“地面”坠落,碎裂成点点粉末,在我脚下的“天空”翻滚成污泥。
雨,长久不息的暴雨。
“天边”的云层中撕裂开灼目的闪电光亮,滴落的雨珠绽出绚丽的烟花,在我的脚边消散。
我仍旧没有停止步伐,我跑,我不会停止,我要寻找这世界的尽头而后刺破那陈旧的幕布,让那幕后上演木偶戏的人全都显露出来吧,我奔跑,寻找此世的尽头。
我挥刀砍向自己,让我坠入癫狂残忍的现实。
现实是什么样的?
我在楼梯上拾阶而上,从高处向下看,仍是颠倒的。
幸福的,不幸福的,平凡的,伟大的,正常的,癫狂的,都在笑哇。
他们说,这是最好的时代。
是吗?是这样吗?
大抵吧。
我笑呀,我哭呀。
我挥刀砍向自己,让小鸟从天空坠亡。
是谁杀死了我们
是你吗?是他吗?是她吗?是它吗?
还是他们?抑或者,是编就罪案者。
是的,是我。
是我杀死了我。
我杀死了我,杀死了过往,仍旧背负过往的尸体。
我张开双臂,拥抱无尽原野上吹来的风。
我挥刀砍向自己,让我自此坠入永眠的此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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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垂眸,蹲下身,低头亲吻她冰冷的面颊。
最后的吻,他将为她送行。
他生自她的文字之中,她用笔墨塑造了他的骨,用爱浇灌出他的血肉,没有人会比他们更了解彼此。
共生的的灵魂彼此依偎,长夜会因此而擦亮一隅。
星星也会因此点起天灯,为旅人照亮归途。
天空的女儿最终会奔向自由的旅途,她终能大胆地爱与笑,她终能无惧地拥抱,终她能在天空中翱翔。
我爱你,my lady,my love,我会陪伴你,即使我先你而去,我会努力活得比你更长久,让我守候你,让我承担永失所爱的苦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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祂的裙角垂下,绣着繁复神秘的花纹,慈悲的神情在祂脸上驻留,滴落的黑色神血如墨一样,在纯白的空洞中涌流,干涸,消散。
祂开口的同时,一滴晶莹的泪从左眼眼眶中滚落。
祂说,“‘规则’的造物主,身为你的‘造物’,我已等待多时了。‘造物主’,你可知晓,你将要去往何方?”
我大约是要去向死亡。
我这样回答他的同时死盯着祂,我为何会见到我的“造物”?祂“诞生”自我的笔下,我用文字“造就”了祂,可祂当真“诞生”于我的笔下?
无名的万界神主,被称为万界之母。
而在我面前的,应当是一个镜面分体——万界之母Black,而祂也只能以镜面分体的形式映射于万物眼前,真正的祂(Grey)
只能在核心之中度日。
祂在我笔下,存在于核心,那是比主世界,现实世界更要高层级的“空洞”,世界是“空洞”中飘荡的棱镜碎片。
仅此而已。
可是祂真的不存在我的世界之上吗?
现在证明了。
相信即存在,存在即合理。
祂笑,“不,你将去往你所创造的小世界,至于哪一个,戏剧开始后,你自然会知道,或者说,从一开始你就知道,从你落笔写下这每一个字开始。”
你瞧,祂确实存在于我的世界之上,因为祂从一开始就知道是我“写就”了我,是我写下这一切。
我亦是以笑答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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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醒来,如我预料之中。
如同水流般柔软的厚重遮光窗帘垂落,看不清四周的模样,从床上坐起身时头晕目眩的感觉如同重锤落下般猛地打击了我的头脑。
我微微阖眸,睁开眼,这里漆黑一片,几乎看不清什么,摸索着,小心翼翼地试探着下床,脚落在柔软的长毛地毯上,似乎有阵风掠过,刹那间灯火通明。
我站在原地,打量着这个房间,欧风装修,清新淡雅的蓝白双色调,干净整洁到没有人居住的迹象,我找不到所谓“上一任”主人的一点痕迹。
房间很大,旁边还有单独的卫浴和衣帽间,衣帽间比我之前的客厅都要宽敞,我站定在梳妆台前,镜中倒映出我陌生而又熟悉的新骨,年龄稚嫩,约莫四五岁左右,比我五官更为精致,像是我曾经做过的一场噩梦,镜中的我似我非我。
在我愣神的时候,镜子带着困倦开口了,“早上好,小姐,您醒的可真早。”
沉默。
镜子几乎是在下一秒尖叫起来,“不对!小姐您竟然醒了!这可是天大的好消息!今天可是您余生的第一天!第一天!”
我被它吵的耳膜刺痛,微微蹙了蹙眉,而且我是怎么听懂这该死的英语的?
它似乎也察觉出我的不适,降低了音量,放缓了语速,“哦当然,当然,您不知道,这是正常的,我也不应该多嘴,一会儿阿芙拉就该上来了,她会知道的。”它停顿了一会儿,像是在喘气一样,“您现在需要穿好衣服,小姐,这可是第一天!”
我听不懂它话里的意思,看向柜子,里面塞满了各种衣服和首饰,我按照我贫瘠的审美,挑选了白衬衫和黑色背带裙。
挑选波洛领带时一眼就看见那颗蔚蓝如翻滚的海浪般的矢车菊蓝宝石。
看到那样的色彩,我就想起他。
我拿起领带,我选择这种领带就是因为它可以直接套脖子上,不需要多么麻烦地去绑好。
站在镜子面前下意识就想转个圈,镜子也很捧场地开口,“小姐的审美就是好,这颗宝石产自印度的喀什米尔地区,在中国香港一家拍卖行上拍得,它是十五克拉的矢车菊蓝宝石,单这颗宝石成交价约为165万港元。不过要说最耀眼的还得是家主的另一颗宝石收藏品,价值一亿三千多万港元。”
能买我命了。
人体全身上下的器官才3.2亿港元。
它似乎看出我的惊讶,有些疑惑,“我以为小姐不会多惊讶呢?您戴在脖子上的那个平安扣用的是玻璃种绿翡翠,玻璃种原本无色而其有色,其价值已经不能用钱衡量了,那也只是前少家主给您的祈福的小饰品。”
我连忙拽出那块平安扣,原本的糯种成了玻璃种绿翡,甚至还大了一圈多。
老天奶你终于拿我当孙女了是吗?
不,我垂眸,这一切都不过是万界之母安排的罢了,对祂来说,无论什么稀世珍宝,在祂面前和一缕风,一缕光一样没什么区别,都是再常见不过的东西。
可对我来说,什么都像是无价珍宝。
我缺失了太久的希望与爱,我渴求我得不到的珍宝,最后我明了,这世间太多东西我无法握于手中,但人的欲望是无穷尽的,总是对自己得不到的东西分外喜爱。
我缺爱,更缺钱与权。
对我,对于大部分人来说难以触及的天险,有些人生来便唾手可得。
我注视着镜中的自己,最终移开了目光,转身拉开门,和门外模样奇怪的生物四目相对,心脏瞬间跳的飞快,几乎要从我的嗓子眼里跳出来了,心脏被塞入了绞肉机一样阵阵作痛。
它开始像那个突如其来开口的镜子一样尖叫起来,活像见了鬼一样的表情,还没等我说话,它就哭的眼泪鼻涕一把,手舞足蹈地围着我打转,“小姐!你终于醒了!小姐你饿不饿?有什么想吃的菜吗?是不是想洗澡?”
怎么都是这个反应?难道我是什么睡美人吗?
它一大串听的让我头疼,支支吾吾地应了几声敷衍过去,等到它似乎突然意识到什么,我才打量起它。
典型的家养小精灵,除了穿衣并不破旧之外。
它眼里含着一汪泪水,“小姐,我叫慕斯,有什么事情可以直接命令我。”
……它叫什么?
多比和克利切的名字至少听起来还像人名,怎么闪闪和它就像是给宠物起的名字啊?
尽管也没有人把他们当人看。
人,渴求他物跪倒在自己的面前摇尾乞怜。
慕斯带着我下楼去,细心地告诉我每一间房的用途和常用房间的方位。
在它话里我套出不少信息,例如雾家。
在它口中,雾家是一个繁荣昌盛的巫教世家,是上古时期灵山十巫中巫咸的后代,在巫道合流之后仍旧鼎盛,在英国巫师界以魔法道具制作为主要产业,以物美价廉著称,美名远扬,在政治上也有一定的地位。
不仅如此,在麻瓜界,雾家也有庞大的财产,在英国发展了医药行业、房地产行业和金融业,甚至在互联网行业也占据着一席之地。
我发现它话中并未提及雾家在中国的发展,问它如今是什么年份。
它眨了眨眼,“1986年,小姐,您今年五岁了。”
原来是因为政治原因。
不过想来过几年雾家的业务就会在中国发展起来。
按它所说,雾家在澳门和香港的业务倒是不错,但1986年,澳门和香港还没有回归,和大陆的联络就更谈不上了。
经过一条长廊时,它向我介绍画像上的人物,尽管下面有铭牌刻着名字、身份和出生及死亡的年月日。
魔法画像自然和麻瓜界的普通画像不同,上面的人物都在争先恐后地用英文或者蹩脚的中文说些家长里短,邻近的几个人物甚至差点吵起来。
最新的一幅画像挂在最后,棕色长卷发的美妇人低垂着眸子看我,一双柔润的桃花眼微微弯起,含着一汪浓郁的碧波。
她讲话时柔声柔气,像极了刻板印象里温润纯良的大家闺秀,但事实却大相径庭,精准的预测和雷霆手段让她在经济滞胀之前就准备了应对危机的方案,让雾家以最小的损伤度过了经济危机,在那不久之后,她也因病去世。
我看着她,一时不知道该怎么回应她的关切,她也不恼,笑得温温柔柔,“你是值得被发掘的珍宝。”她如是说,“向前走吧,放下过去。”
我心中一惊,警惕起来,她唇角的笑弧度大了几分,掩唇轻笑,“没事的,孩子,下楼去吃些东西吧。”
“嗯。”我轻轻地点了点头,转头对慕斯说,“走吧,我们去客厅。”
在走马观花的“参观”后我大致了解了这座庄园主体房屋的建筑风格,不像电影中马尔福庄园的取景地哈德威克庄园那般用了砖石结构,也并不具有过于庄严肃穆的压迫感,反而是明快轻巧的洛可可建筑,细腻柔美,在宴会厅等场合也糅合了一些古希腊柱式增添几分典雅庄重,但这所建筑似乎采用了钢筋混凝土等现代建筑材料,所以雾家一开始在英国的居所应当经历过变迁损毁,才建造了现如今的雾家庄园,而且这至少是在1900的万国博览会之后,在那之后钢筋混凝土才在建材行业引起一场革命。
但雾家这栋典型的洛可可建筑风格也极其鲜明,细腻柔美,装饰繁琐,奢靡的气息如同一缕缕暖雾,从缝隙中钻出,带着蛊人心魄的甜香。
我坐在餐厅的桌旁不久,一个相较于同龄人高出一截的男孩从门外的走廊里走来,他顶着一头乱糟糟的黑色短发,一双圆溜溜的眼睛微微眯起,脸庞尚且还带着孩童的稚气,睡眼惺忪地打着哈欠进入餐厅,看见我时不可思议地揉了揉眼,而后像镜子和慕斯一样尖叫出声,“你!你活过来了!你竟然真的活过来了!我不是在做梦吧?!”
……有时候一个人吃饭也挺想报警的。
什么叫做我竟然活过来了?难道我应该死一下吗?
慕斯现在在厨房里做饭,并没有人为我介绍他是谁,鉴于他的面容并不是混血儿的长相和一口流利的中文,我推测他就是慕斯口中那位因为身为觋的天赋几乎可以忽略不计,于是被送到英国旁支生活的巫溪雾家旁系次子雾清。
他对于我不认识他的表现倒是接受良好,或者说根本不在意,笑嘻嘻地坐到我旁边,张口就和我称兄道弟,拍着自己胸脯,笑道,“我叫雾清,‘迷雾’的‘雾’,‘清晰’的‘清’,我比你大一岁,你该叫我表哥。”
他看我只是轻轻地叫了他一声“表哥”,想了想,问出一个惊为天人的问题,“你应该还记得自己的名字吧?”
我只是自杀后莫名其妙就穿越到这里来,又不是傻了,怎么可能连自己的名字都记不得。
我在内心暗暗腹诽他,但社恐的外在并不能让我大方从容地说出自己的名字,极小声地回答,“雾槐,我叫雾槐,眠于雾中,槐木连天。”
他看起来倒是很惊讶,嘀咕了几句什么,我没有听清,疑惑地问他,雾清连忙摆手,“没什么没什么,就是没想到你还能记得你自己的名字,挺好的。”
我下意识道谢,雾清还没来得及说话,慕斯就端着一个盛放着食物的托盘从厨房里走出来,将盘子放在餐桌上,看见菜色时我松了一口气,并不是什么面包和黄油之类白人饭,而是传统的中国早餐,从南方的鱼丸,米粉,肠粉到北方的油条,煎饼,咸豆腐脑那是应有尽有。
不过……这真能吃的完吗?
一顿早饭下来我倒是吃撑了,雾清执着于给我夹各种吃食,什么都想让我尝一尝,很感谢,但我是真的吃不下了。
他完全一幅“哥哥想让你多吃点,快说谢谢哥哥”的表情,我也顺毛捋,喊了他几声哥哥,他看起来开心得都要从屋子里化成气球飘走了。
之后的几天里过的还算平常,吃喝拉撒睡,娱乐活动是窝在书库里读各种书。
对于我来说,无论是否是魔法世界,英国都太过陌生,人文习俗全都异于往常,如果不赶紧习惯,会闹出笑话来的,我还不想社死。
我问了慕斯,我是不是能去学习一些东西,比如礼仪和一些必要的才艺。
在前生,需要学习才艺的孩子不喜欢甚至排斥那些兴趣班,而我很喜欢却没有机会去学习,或者说,我的家庭没有条件让我有多余的兴趣。
在优质资源向上层阶级倾倒的社会里,下层的人,就像是一颗坏死的种子,一辈子都被闷在泥土里,探不出头。
慕斯联系了一下雾家本家的人,获得了许可,给我从古灵阁换了英镑,给自己使用了变形咒,变成人类的样子,装作是我家长,给我在麻瓜界报了一些课外兴趣班。
我也算是没有浪费高昂的费用,在其他孩子还缠着父母不肯进教室学习的时候,我已经第一个在教室里自习了。
靠着比那些真正的小孩子更高的自制力,无论是哪个课外兴趣班的课程,我都比其他孩子做得好很多,很多孩子会找我问问题,请求我帮忙,我也欣然应允。
我做得好是事实,但这并不是因为我有多聪明,只不过是因为我多活了那么多年,心智比他们成熟,如果他们和我是真正的同龄人,他们会做的比我好很多。
我只不过比他们多活了一些年份,实际上,我并没有什么了不起的地方。
在兴趣班结束白天的日子之后,我通常会吃过晚饭就在花园里和雾清待在一起,因为他不满我总是把自己闷在书库里看书,但尽管去花园里,我也总是带本书去看,对我来说,只是换了个地方而已。
因为对于我来说,我对于书的渴望,是日积月累形成的,不可避免地要说到前世,因为买了太多课外书,所以不被允许看书,他们觉得耽误了我的学习。
十一岁之前,我从来没有见过图书馆,直到我死前的几个月前才见到距小明家十分钟的少年宫,但也只是从门前路过,有种奇怪的落空感,少年宫其实并没有我想象的那么宏伟,甚至有点矮小,但我当时心里只是想,“原来这就是少年宫啊。”。
也许是逆反心理,有些父母求着孩子看书都不看,而我是父母不许看,我却求着要看书,也有可能是我的内在情绪需要得到一个地方安置,我的灵魂需要共鸣,无论怎么说,书籍已经是我人生中无法割舍的一部分。
是勤奋好学也好,是玩物丧志也罢,无论如何,无论如何,我都渴求着能让我的灵魂得到短暂解脱的某物。
六岁的某一日,我仍旧像过去那样百无聊赖地坐在花园里的秋千上,享受着广袤原野上吹来的风,瞥见熟悉的脸容。
思念者的瞳色。
海蓝的眸。
我起身,急忙去寻找,已然落空,没有半点外来人的痕迹,仿佛只是短暂地处于泡沫之中,破碎的那一刻,绮丽美好的幻觉也已消散。
我落寞地站在原地。
我问树,你可有见过他?
树不回答。
我问花,你可有见过他?
花不说话。
我问风,你可有见过他?
风也沉默。
我哀求风,捎来一缕他的气息。
风不回应,将要踏上新的旅程。
在风离开之前,我拥抱了它。
如果风,你能拥抱他,就把这个拥抱,带给他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