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千月村,南宫春水被兵神罗胜认作李长生的私生子,百里东君和叶鼎之则是蹲在一旁吃瓜吃的不亦乐乎。
罗胜抬眼看了过去,道:“他们都是谁?”
百里东君“李先生座下弟子,百里东君。”
叶鼎之“李先生座下弟子,叶鼎之。”
罗胜皱了皱眉,有些嫌弃道:“收这么多徒弟,一天吵来吵去的,也不嫌烦......”
南宫春水“嘿,你懂什么,这叫作人多热闹!”
罗胜斜了南宫春水一眼,道:“看在那骚包的份上,你们都进来吧。”
罗胜是金刚凡境,可实力却不亚于金刚凡境之上的境界。
南宫春水“这位是兵神罗胜。”
百里东君“很有名吗?”
罗胜瞬间怒目圆瞪,重重的抽了一口手中的旱烟,“没想到,李长生倒是收了个好徒弟,胆子这么大啊!”
南宫春水连忙挡在百里东君面前,
南宫春水“别生气别生气,他这里不太好。”
南宫春水说着,连带指了指自己的脑袋。
叶鼎之在一旁偷偷的笑。
百里东君凑上去,
百里东君“云哥,这你都不帮我?”
叶鼎之拉过百里东君,
叶鼎之“好了,别闹了。”
百里东君垂眸,有点委屈的朝着叶鼎之身边靠了靠。
南宫春水将一枚玉佩交给了罗胜,罗胜这才正正的看了一眼百里东君,道:“小子有一柄仙宫品的剑不够,还要从我这里拿一把刀,看来你是准备要学李长生的双手刀剑术。
他的双手刀剑术,刀术讲究霸蛮,剑术重在清逸,一重一轻,合力无敌。你的这柄仙宫品的剑当得起清逸二字,那我就赠你一把足够霸蛮的刀。”
罗胜又将目光转向了叶鼎之,道:“至于你这个小子......你应该使用双剑,既然是李长生的徒弟,那么我也赠你一把能够与那小子的刀所匹敌的剑吧。”
百里东君“洗尽铅华不染尘,冰为骨骼玉为神。”
百里东君看着自己眼前的这把通体乌黑的大刀,
百里东君“就叫做尽铅华吧!”
叶鼎之“悬知天上琼楼月,点缀江南万斛春。”
叶鼎之用自己新得的剑挽了一个剑花,微风吹过,发丝微动,
叶鼎之“那这把剑便叫琼楼月!”
百里东君笑开了颜。
罗胜则是在一旁冷哼了一声。
读过书的人就是文邹邹的,还要给杀人利器起个风雅的名字。
真是闲出个鸟了!
之后的几天,南宫春水便带着百里东君和叶鼎之住在了罗胜家里。
罗胜郁闷的给自己倒了一碗酒,“你们要住几日?”
百里东君闻着酒香,不禁亮了亮眼。
虽然罗胜的烧刀子酿的有些粗糙,可在一个地方,便会有一个地方的味道,现在想来,很难忘。
百里东君讨了两杯酒来,给叶鼎之分了一杯。
烧刀子刚入口的时候,就如名字一样,嗓子眼儿有着被灼烧的痛。
但回味起来,却又耐人寻味,是一种很奇特的感觉。
正是因为罗胜和百里东君都爱酒,所以成功架起了两人之间沟通的桥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