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子炳冇啊,冇关我啊!
听到太子炳凄凉的呼叫,秦姑心软了。
秦姑慢着,先将太子炳关在屋里。不必关在牢房。
临走前,太子炳搏命同孙锦珍使眼色。
意思是叫孙锦珍一定要帮他。
等太子炳被关着,秦姑也没心思招呼两人,只淡淡的讲了两句,便嚷他们自便。
等其他人一走。军佬立即冷着脸。
军佬孙锦珍,你老实跟我说,你跟那个死肥仔是不是有关系?
孙锦珍冇啊,你冇听他乱讲。系他来骚扰我喈。
军佬好。我暂且相信你。
另一边,太子炳被关在房间里。
他思来想去,还是决定先写信比较稳妥。
可是他找来找去,都找不到红墨水。
只找到一张纸。
没办法。
太子炳看了看自己的手指,咬了咬牙,将手指放在牙齿下面,咬破。
太子炳啊!真系痛死我咯!
太子炳忍着痛。用自己的血写下了些字。
好不容易写完,太子炳顿时感到自己头晕眼花。
太子炳死咯死咯。这回要系八姑仲不来救我,我一定会惨死。
好在他没白费。孙锦珍真的有找了一个借口来到他房间外面。
孙锦珍炳哥。
太子炳哎哎,锦珍啊,算我冇白锡你。来来来,我已经准备好着。
太子炳从门缝里将血书塞了出去。
孙锦珍炳哥,我系冒着大风险帮你。你一定要畀(bei)补偿我先得。
太子炳你你你,要咩补偿啊?
孙锦珍你要畀(bei)我一百万。
太子炳一百万,你不如去抢!
孙锦珍咁我不敢帮你。
房内的太子炳跺了跺脚。
太子炳好,我应承你!
孙锦珍咁炳哥你在上面签字啦。
只见孙锦珍从门缝伸过来一张借条,上面写着:
欠条
兹有谭宪炳(债务人),于中华民国三十四年(即公元 1945 年)五月三日,因故欠孙锦珍(债权人)款项共计大洋壹佰万圆整(¥1,000,000)。
双方约定,此款项需在三年内还清,即自本欠条签订之日起至中华民国三十七年(即公元 1948 年)五月二日止。
本欠条作为双方债权债务关系之有效凭证,特立此据。
欠款人(签字):_________
日期:中华民国三十四年五月三日
孙锦珍炳哥,签名嘞?
太子炳看着上面的字,恨得牙痒痒。
这个孙锦珍,真系棺材底伸出手来,见钱眼开!
太子炳想:反正到时如果他被八姑救出去,他要还孙锦珍的一百万,系八姑出钱。他冇所谓了。
太子炳好!我签!
太子炳哗哗的写上大名。
孙锦珍炳哥,记得按手指摸。
孙锦珍淡淡的声音从外面传进来。
太子炳恨恨的粘着未干的血迹按下了自己的手指摸,然后将欠条递了出去。
太子炳咁得了瓜。
孙锦珍得,当然得了。炳哥,你放心,我一定帮你将你的消息带到八姑耳边。并且尽肯能的说服八姑来救你出去。
太子炳好好,你一定要快啊!一定要在后日之内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