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国他乡,多年不见,他很热情?
错觉吧。
华梁的骨相极度优越,时间让他变得愈发沉稳,每一丝皱纹都长的恰到好处,在人群中依旧亮眼。
他激动又亲切的叫我的名。
“瑾之”
很多年没听人这样叫我了。
有点惊讶。
他貌似有很多话要说,我打断了他。
告诉他,叫我露西或道森太太。
我更习惯听这个。
初到美国时,我的英文名是瑞娅·林。
当我真正接受要放弃林瑾之身份时,我换了名字。
露西,这在美国很常见,就和我原本期盼的生活一样,拥有幸福的家庭,普通平凡的活着,就如所有叫露西的爱笑的女孩子一样。
真正告别我颠沛流离的前半身。
莫奇问我姓什么,我说随便吧。
他把他的姓借给了我。
在结婚后省掉了改名的麻烦,感觉他是故意的。
初到美国,华梁可能遇到了困难,他的表情很奇怪,欲言又止,嘴唇蠕动着,最终还是没说出来。
他那么骄傲,还是不要多问了。
这时,莫奇在院里呼唤我,匆匆告别,返回家中。
迎接我的是一个热情的拥抱。
“亲爱的,我有一个好消息。”
“什么。”
“我找到你的家人了。”
“不会又是骗子吧。”
“当然不会。”
“莫奇,真的没必要找了。”这些年,我们遇到了很多骗子,不想让他把时间浪费在虚无缥缈的事上。
“亲爱的,我答应过你的。”莫奇执拗的看着我,眼底坚定。
“你已经做到了。”看着院子里玩耍的儿女,我已经拥有一个幸福的家了,过往的那些,早应该过去了。
“下周出差去英国,等我回来。”
“好。”等你回来。
一周后,莫奇带回来一个惊天消息。
找到我的家人了。
我的父母年事已高,不适合长途奔波,二哥率先来到美国。
后一家在英国团聚。
我的走失不是我一个人的噩梦,是一家人的阴影。
他们很愧疚,他们也寻找过我,得知我命丧于江中,才放弃。
尽管我用很轻松的口吻描绘这些年的经历,他们依然泪流满面。
得知是莫奇救了我,并且从未放弃寻找,他们对这个女婿/妹婿更是满意。
我好像掉进蜜罐里的老鼠,幸福萦绕我,像做梦一样。
两年后,华梁带回来一个约五岁的小男孩,模样和他很相似。
我以为这是他的孩子,后来得知,是华桢的孩子。
“华桢,他”
“嗯。”
没有说完的话,我们都心照不宣。
那个曾给我生的希望的男孩子,消失在战争中。
除了这个孩子,什么都没有留下。
华诩,期许。
这附近中国人很少,华诩英语很烂,他和贝贝和莉莉玩的很好。
因为孩子,我和华梁的接触变多。
偶尔会聊起过去的生活。
他问,“如果救你是其他人,你会嫁给他吗?”
“不会。”道森从来没有逼过我,他只觉得如果没救下我,他会后悔一辈子。
我嫁给他的理由里,也没有感恩。
我爱他。
我问华梁,为什么一直不结婚。
他说,“因为在等一个人。”
“等的来吗?”我好奇什么人值得他等这么久。
“等不来了。”
“抱歉。”察觉到冒犯,立马道歉,话题到此结束。
“没什么,过去了。”
他看来很难过。
我永远无法得知他在等谁,就像他也不知道,我曾经喜欢过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