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
陆锦
在自己小说快要完结之际,苦逼的穿越到了自己写的狗血小说中,成为了她从未塑造过的一个人物,甚至和她名字一样!
而现在,她正面临着笔下反派病娇的的脸,开局暴击,让人无所适从。
“阿锦,你为什么要跑呢?是小边对你不够好吗?”面色阴郁的反派顾边面上带笑,却让人不寒而栗。
他在想,他的阿锦,他的姐姐为什么要跑呢?是他哪里做的不对,还是他不够好...跑的话,就把她的腿打断就好了~这样就不会跑了,安安静静的陪着他...
这时候被迫穿越的陆锦明显不知道她面前这位所思所想,虽然这边是她不占理,但她是谁啊?她是陆锦!她会心虚吗?显然不会!所以她理直气壮的对着他说:
“还不快抱我上车,你个傻大个!”虽然不知道什么情况,但是毕竟是她笔下的角色,她还是比较了解的,当初反派是她看了一个月病娇小说看出来的,可谓是集全部病娇特制为一身,但是到底是病娇嘛,对爱人肯定都是会纵容的,何况这荒郊野岭,要是这位不来,指不定她就饿死在这了。
“阿锦,别想着跑哦~”听到你这话,他先是一愣,紧紧的抱住了你,抱到了车上,像是怕你逃跑似的,这让你有些无语。
“真是咸吃萝卜淡操心。”
...
由于这具身体的陆锦也没跑多远,车子只开了几分钟就到了别墅,一路上她无数次想挑起话题,最后都不了了终,幸好路程短,不然非得憋死她不可。
到了别墅,看着眼前富丽堂皇,作为一个生活在社会底层的小说家,虽然人缘不错,但是到底还是没有见过这样奢侈的,一眼望去,古典的大门,金子铺成的台阶,放眼望去,一片奢华。
而此时,她被抱了起来,走进了别墅大门,也终于看到了里面那辉煌又显低调的灯,惊现无上奢华,就在她欣赏的时候,眼前的景象在一点点上浮,黑色遮盖住了她的视线,墙上挂着一排又一排让人毛骨悚然的刑具,原来是她被抱进了地下室,而顾边,红着眼睛,脸上癫狂又可怜。
“咳咳...你抱我来这干什么?”陆锦可谓是十分疑惑,但是又莫名想到他以前看的那些病娇小说,他不会要玩强制play吧?那可不行,她可是正直的社会青年!
然而此时,顾边什么都听不下去,红着眼睛,莫名可怜又可悲:
“阿锦说过不跑的,可是你食言了,食言的人要吞一千根针,可是小边不舍得,那只好挑断阿锦的脚筋了,这样阿锦就不会到处跑了...”
说着,还真从一旁拿出了锯子,打算下手。
“哥们,先别冲动,别冲动啊哥们!”陆锦大叫道。
她这时候是真的有点慌了,腿要没了换做任何一个正常人都会疯的吧?何况她不属于这个世界。
可是这时候任何劝阻都无用,而陆锦,她只好起身打算逃跑,可是还没起身,就被按住了,眼前是顾边癫狂的笑脸,耳边是顾边如颠公般的声音:
“你跑不掉了!你跑不掉了!既然你这么不愿意跟我在一起,这么不乖,那我们就死在一起吧!我要让你永世都不得安宁!”
这个时候他已经拿出了刀子,带着癫狂的神色一刀捅死了她,在意识模糊间,依旧是他癫狂的笑声,刺耳的尖叫,以及他同向自己心脏后溅在她脸上的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