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古灵一开始就跟一个中年发福的男人在一起了,只因他有钱。
她这个人这一辈子都觉得自己过得浑浑噩噩,没什么理想,也没什么闪光点。
要说什么过人的地方,就只有求生欲了。
至她那6岁不幸的童年开始,被父亲一口一个贱货骂着,揪着她头发威胁着往马桶里怼着的那时候,她的尊严就已经碎了一地了。
她本来一开始就想自我了断的,但是被骂多了得打多了她便会反抗起来
想着人渣想我死,我便偏要活着,还更要活得比他好的一个本愿。
从那起,她便求生欲爆棚,甚至以至于后来,为了钱 为了好生活,没了尊严嫁给了个中年发福的男人
成为了大家口中的拜金女。她倒觉得没什么
在感情方面反正也没什么奢求的东西。那她就选择了舍弃感情来追求金钱了。
在那个风轻云淡的午后,她不经意地踏入了一家唤作“遇见”的酒吧,那里的每一缕空气都似乎蕴含着不期而遇的故事。
她在人海中遇见了一位令他灵魂震颤的佳人,尽管“一眼钟情”这四个字显得有些陈词滥调,但那一刻的真实感受,却比任何词汇都更为鲜活深刻。
当她的身影映入眼帘,瞬间,仿佛被无形的绳索紧勒住瞳孔,视线再也无法逃离。空气在那一刹那变得稀薄,令我人喘息困难,干燥的唇齿间,连吞咽都成了奢望。耳边的嘈杂消逝无踪,只剩下心脏疯狂的鼓点,肌肤下的血液仿佛炽热的熔岩,猛烈地涌动,燃烧,将她的世界染成了一片火红的狂澜...
这种感觉让繁古灵一开始以为自己是犯了什么病,但是她很快就否认了,自己前几天就去人民医院体检了,很健康,除了有点消瘦什么大病都没有。
她寻着让她“犯病”的源头望去,细细的打量着。
一头大波浪扎入眼帘,慵懒的狼尾披洒在肩。她穿着一件很不起眼的黑色T恤,繁古灵眼尖的看见以她手臂的微薄肌肉线条,小麦色的肤色透着健康的美。繁古灵肯定,被黑T恤遮掩下的身躯肯定会让她欲罢不能...她一进来繁古灵眼睛就黏在她身上
那女人脚下生风,发尾上下的浮动着,忙不咧的往店里最偏的一间包厢306去
繁古灵脚比脑子快,竟跟着她的脚步去往306了。等脑子反应过来后已经离包厢306不远了
心跳得很快,但不愿意错失美人
来到306门口,走廊空无一人,几乎没人来这。门没关紧虚掩着,门缝够大,不用推开就能看见里面的光景。
等看清里面的人和事后繁古灵被吓到了,脚不直觉的往后退了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