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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七零年代谈恋爱

快穿之且听风吟

时间快进到1966年。

清晨里的大山外飘着一层薄纱,天才蒙蒙亮,大队里的人就都起床准备劳作了。

现在是六月份正是捡菌子的好时候,各种野生菌在山里等着人们去采摘,有奶浆菌、青头菌、米汤菌、火把菌、干巴菌、还有最是鲜美的鸡枞菌和大红菇菌,也就是红伞伞白杆杆。

大红菇菌要当地人才敢采来吃,因为它和另一种有毒菌长得太想像了,每年都有误食毒蘑菇而被毒翻的人,严重了直接丧命。但就是这样,每年还是会有人去找来吃,先别说吃它的危险性有多大,味道确实是非常鲜美,吃了一次就会让人念念不忘,流连忘返。

每年五月到十月是采摘菌子的高峰期。

凌晨四点天还没亮,就有人举着火把上山了。捡菌子很考验眼力,有的人眼睛一扫,就能找到目标;而还有的人都站在菌子上了就是看不到,比如现在这个,被自家阿妈用捡起的松果教训的抱头鼠窜的俊朗少年,还有一个身姿挺拔的少年,在旁边笑看痛打落水狗。

“阿妈!阿妈!别扔了!啊!我眼睛进灰了!”

宸宸连忙跑到自己阿哥身后揉着眼睛,难受的眼睛都睁不开了。

“活该!让你捡菌子,眼睛像是长在头顶上一样,白瞎了这些菌子,眼睛长了还不如不长!”

芝兰一脸心疼的看着地上被踩得稀巴烂的奶浆菌,真是可惜了,安安最喜欢吃了。

身穿苗服背着竹篓的少年不服气的嘟囔:“踩了就踩了嘛!不吃还不会像上次一样中毒呢!”

芝兰听到这话张嘴就反驳到:“那是我没煮熟!不是有毒!煮熟了就没毒了!”

“那阿哥怎么就没事?明明都是吃的一样的!”

另一个苗疆少年头发乌黑发亮,整齐的梳到脑后,朴实中流露出独特的苗族韵味。

他有点童子相,眉眼俊美不艳俗,气质清雅俊秀气场让人舒服,清晨迷雾里的少年仿佛仙人般。最特别的是他的眼睛,清澈见底、流光溢彩让人有一种平静宁神的感觉。

“你能和乖乖比吗?你阿哥从不挑食所以身体好,吃了也没事,你呢?”

宸宸说不过一家阿妈,就想找帮手:“阿哥!你说说上次的菌子锅是不是有毒!”

“安静点!我看看,眼睛都睁不开了还闹。”

少年轻轻拍了拍阿弟的脑袋。

面前的阿弟比他矮了半个头,眼睛都眯起来了,还在手舞足蹈的抱怨。不过,可能真的是阿弟身体不好吧,从小到大自己一次病都没生过,而阿弟有点挑食还会生病,明明和他吃的是一样的食物还上吐下泻的。

吐归吐,倒是没有什么大事,不像听说的那样,严重了能看到小人。那也好,阿哥看不到,阿弟当然是要陪着一起了。

云省人平均身高一米七出头,个别一米八的在人群中也是鹤立鸡群。以安今年才16岁就有一米八的身高了,明明只比宸宸只大一岁却高出了大半个头。

他们今天天不亮,还没来得及吃早饭就上山了,阿妈带着他和阿弟已经找了三个小时的菌子了,一会还要赶回去吃午饭上工呢。

“安安别理他!整天就是上蹿下跳的,路也不好好走,像个野人一样。”

芝兰看着自己的亲儿子一脸的嫌弃。随后移开视线,看向以安满脸的喜爱,还是自己的安安最懂事了。

小时候的以安长得最是漂亮,越大越好看了,每每看到那张完美的小脸,芝兰都在庆幸,还好安安不是她和阿哥生的,不然就像那只猴子一样,糟心!

心里嫌弃手上却从背篓最底下的竹筒里拿了两个水煮鸡蛋递两个孩子,自己也吃了一个,先垫垫肚子马上就回家吃饭了,刚好今天的收获不错,带出来的背篓都装满了可以动身回家了。

等三人吃完鸡蛋就迎着朝阳下山了。

村里小孩在小时候都是被叫做「乖乖」的,阿耶阿妈、阿奶阿公的小乖乖。后来随着孩子慢慢长大,人嫌狗厌的就不叫了,偶尔用来哄孩子时才叫,不过以安家里还保留着这个称呼。当然,那是用来叫以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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