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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前因后果1

星余之际

我是魅红,是人之唾弃的妖一族。

可偏偏魅红是最美、也是最像人的一种妖。只要年过十八,就会有一颗属于自己的心丸。心丸蓄存着妖力。当然,一些魅红为了得一时之利,擅自毁丸。后果就是百年之内,妖力尽废,所以这也是魅红一族的禁忌。

我自幼生在蔓檀林,那里异妖聚集,强者为尊。终究不是我的归属。

我的母亲大概是族里最漂亮的,却遭同类妒忌,被一些妖力较强的魅红,活生生的给打死了。自此蔓檀林,没有人护我,也没有人爱我。

于是,在我得了心丸的第二天,我便偷偷地离开了蔓檀林。

母亲生平从未去过蔓檀林以外的世界,只知出了这便是人界。她说她不懂人类是善是恶,也不知外面是险是夷。

初到人界,难免害怕中夹杂着好奇。

直到我遇见他,一切都变了。

那日,一些醉酒大汉欲想调戏我,我不从,他们便要对我动手。就那么一瞬,李言的出现救了我。他恭敬地对这些粗汉说了些好言,他们才肯罢休。

事后, 李言问我叫什么,我随便报了个名给他,“檀红”。我跟他讲我已经无家可归,没有亲友,也没有一处容身之所。他说他刚好赶路回月城,

“你想不想和我一起回月城?”

那时我才刚得到心丸,对它蓄存的妖力一无所知,没有能力在一个未知的世界保护自己。只好应了下来。

在路途中,我得知李言是他口中月城里的贵家子弟。却很少听他提及过他的家人。

他人很好,对我也很好。有一次在客栈歇息,李言忽然问我有没有学过念书写字,我愚钝地摇了摇头。他便来了兴致,“也是,你没有亲人。”

他拿了笔墨,平铺开了纸。这些都是我在蔓檀林从未见过的东西。

他教我如何握笔,教我如何一笔一画地书写出自己的名字。

当“檀红”的“红”最后一笔写完的时候,我兴奋地拿起纸,来回看了好几遍。

“檀红!”李言突然叫了我一下,下一刻他便直接亲上了我的脸颊。

我承认,我就是从那个时候开始喜欢上他的。

现在想来,真是可笑至极。

毫无意外,我们那段时间就相爱了。可人妖殊途,我没敢和他说我是妖。

我不懂爱,是他,教会了我什么是男女之情。我疯了一样地痴迷于他,至少在回李府前,他的伪装是体贴的、善解人意的。

李言说:“愿得一人心,白首不相离。”

后来,他带我回到了月城李府。

他几乎没怎么介绍过他母亲,我本来以为,她会和李言一样“温柔”。

结果她装都懒的装。她就是一个心肠歹毒的毒妇!

李母见到我后,有些震惊。她质问她儿子,“这谁?”

李言显然一慌,“她……是我在路上救的……”

“救的?”

李言的声音更小了:“母亲,她已经无家可归了……而且,我心悦她……”

“心悦?好啊李言,来回一趟就给我带回了一个连家都没有的野女人?”李母动怒,

“你想和她成亲吗?正妻还是妾室?”

李言不说话了。

她拍桌而起:“李府长子,传出去也不怕招人笑话!”

——

之后的日子,我虽然在李府安顿下来了,但是这里的人都不待见我。还好有一个扫地的丫鬟会同我说些话。她说李言是月城中赫赫有名的才子,琴棋书画样样精通。若要娶妻纳妾,必定是要门当户对,经过李母同意的。

也难怪她那么反感我,任是想到自以为傲的儿子,在回来的路上与一个无家可归的野女人卿卿我我,肯定会气急败坏。

我很少在李府上看见李言,我想可能是因为李母故意不让他见我。李母警告过我,叫我不要在李府乱走动,以免损坏府上形象。但更多的是阴阳怪气,说我空有一副皮囊,这辈子别想攀高。

在这里,我能做的,也只有忍受他们的恶言恶语了。

可我居然还可笑的把唯一的期望寄托在李言身上!可笑的以为只要有他在,恶言恶语也好,受尽白眼也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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