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事大概发生在五十年代初,那时候公社治安还叫武装部,治安还靠乡民兵公所,还没有派出所和公安局的乡下设置,乡下都是生产队的编制,几个生产队和在一块就是一个公社,公社的治理是相对独立的,公社管农业生产,县里是工业生产,不像现在这么管理严格,集权组织从上到下这么严密的。
那时候主要防范反革命和特务,那时候破坏生产和破坏革命都是死罪。
也不知道那是怎么回事,就抓住一个要饭的,那时候不准流动要饭,社会主义不需要晚饭就能生活,他好像还沿街兜售耗子药,经过生产队审讯又送到武装部,结果定性是特务,有破坏生产嫌疑,这就是当时的死罪,死罪得送到县里统一枪毙,那时候建国初期,也没有个完整的公检法,定性了就枪毙!
结果押送任务给了一个民兵团的小班长,还没啥补助,大冬天的赶着马车到县里得一天一夜,那荒郊野岭也没有个旅店,谁也不愿意去送,结果任务给了这个班长,只能服从,但他生气,你特么让我遭这个罪,结果走到一半,一个水库的延堤路上,他就私下给这人给枪毙了,那时候民兵是有枪的,不像现在防着人民,那时候人民都可以有枪,因为随时可能战斗,最重要那时候政府是人民的,人民有枪是合理得!不像现在政府和人民是分离的。
这个班长趁着夜色,就把尸体扔进水库,赶车就回去了,回去就说碰见乡里的车,乡里给接走了!
过了好些年,时代变了,这个班长赶车去县里拉化肥,岁数也大了些,结果晚上贪黑就从那个水库经过,也是个大冬天,水库两旁的芦苇蒲草都老高,那时候动物多,哗啦啦的声不断,他就有点害怕了,正当这是,走在他当年枪毙人的地方,一个人脸煞白就窜了上来,一下窜到马车前边,马一下就被惊到了靴了,东北马惊了就叫靴了,马一靴就开跑,这路又窄又不平,颠簸至极,最后连车带马带人全翻进了水库,第二天被发现的时候,已经昏迷过去了,这一下胳膊腿断了好几节,马也死了,回家后那时候村里也没有能看病的大夫,就是打消炎针,也不知道哪里摔坏了,吐了两天血,死了!
都说他这是报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