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过回廊,水儿替她开门打帘,跟在身后的孟鹤堂脸色复杂,却跟着水儿在门口止步。
朝悯慢慢走进去,服侍的侍女低着头离开,登时房里只剩下了朝悯与床上虚弱睁开眼睛的秦霄贤。
秦霄贤的声音是哑的,烧了大半夜,虚弱无力,却强撑着笑意,“你来啦,悯悯。”
朝悯按下心中难言的酸涩,“世子。”
“坐会。”
秦霄贤艰难起身,看着已经一身华贵服饰的小丫头,在过阵子她大概就十四了,看着抽条一样的长,已经比刚到的时候长高许多了。
朝悯就听话地坐在床边。
“以后你跟孟哥过来秦府玩,这里这块地里的东西我会好好替你种的,等挂了穗成熟了,我托人送过去。……咳咳……”
秦霄贤掏出一张地契来,“我连夜叫人去买的,那块肥沃的地我买下来了,就当是送你的离别礼物……这一去,你就不是我的小丫鬟了,以后在外面见到,还是唤我一声秦兄吧。”
朝悯接过地契。
她默默看了半晌,“我们还能见面的,世子。”
秦霄贤只是笑。
是啊,还能见面,反正他纨绔一个,没脸没皮……可是这能一样吗,以前朝悯是只属于他的,现在朝悯是孟家千金,比秦家几个去了,是他高攀不住的。
“只是终究,我不能陪你左右了。”
朝悯迟疑片刻,劝慰他:“世子,您别难受了。”
“朝悯,我能抱抱你吗?”
无声的房间里,只有一个很简单的答案,不掺杂情欲的拥抱,滚烫的温度透过衣衫传过来,朝悯眼角发涩,鼻子也酸。
但她什么也没有说,没有说舍不得,也没有说心里涌动的情愫,世子在放手,她就不能辜负他的期望。
秦霄贤释然地吐出了一口气,“去吧,别担心我,我会好的。”
他指尖楷过朝悯湿润的眼角,笑容温柔,“还记得我们之间的约定吗?”
不等朝悯回答,他又兀自一笑,“没关系,不记得也没事。”
“悯悯,你只要记得,你要过得开心顺遂,这就是我这生所愿了。”
马车离开秦府,天便亮了。
这一日后的秦世子,彻底变了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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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月后。
雕梁画栋的孟府不节不年,今日却张灯结彩,处处透着喜庆,只因为流落在外多年的孟府千金孟朝悯今日回府了。
孟婵媛第一眼看到朝悯的时候,她的心就突了一下。
无他,只因为朝悯并没有如同她想象中的那般畏缩土气,反而一身淡然天外的气度,令她瞬间就比了下去。
——她今日不想招摇,故意穿得低调,只因为她根本没将这个真千金放在眼里——在外流落多年,哪里是她在孟府锦衣玉食细心调教的正经小姐能比的?何况她本来就有京中才女的美名。
所以孟婵媛一点都不着急,反而想着如何通过这个土气畏缩的妹妹,彰显出自己的大度与才气才好。
但孟婵媛不知道的是,朝悯在秦府待了那些时日。秦府在京中或许排不上名号,可是秦府有钱啊!所以短短半年,秦霄贤碰在心尖上的朝悯,什么没有见识过。
加上她天赋好,一个月来孟鹤堂找人细心教导她还有些不足的礼仪,所以今日一见,只觉得她焕然一新,脱胎换骨一般贵不可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