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苏暮雨所料,沈长赢第二日就离开了柴桑城,目的地——剑林。
她行得不快,在必经之路上一路走一路看,任谁穿了红衣,都能得她几分青眼,只是……谁也不是他。
时间悠悠转了两三日,柴桑城果真如苏昌河所言,有一场千载难逢的好戏,沈长赢只要一坐进酒楼茶馆,就能听见有人在谈论此事。
“听说了吗,西南道晏家家主晏别天死了!现在是她妹妹做家主。”
“怎么死的?”
“还能怎么死?他和顾家五爷合伙害死了顾大当家,两个都被顾二公子一剑杀死了呗,要我说,也是活该。”
“他还想借联姻控制顾家,没想到有人直接带着顾洛离的尸体来抢亲了,你说怎么着?办了一场冥婚!”
“谁那么大胆子,敢抢顾晏两家的婚?”
声音骤然小了起来,似乎怕人听见。
“那人自称镇西侯府的小公子,百里东君。你说这样身份的人,谁敢拦啊?”
……
百里东君,白东君,是他啊。
的确像那个傻小子干得出来的事。
酒楼中,隔壁还在畅谈,沈长赢却已无心去听,只放了一锭银子在桌案上,起身离去。
她有一种强烈的预感,她和那个人越来越近了,只需再走一走,就能相见。
而一日前,某个安静的小村落中。
流水潺潺,一片清澈微凉,岸边的枯树干上仰倒着个红衣少年,碧绿荷叶覆于脸上挡住灿阳,似乎正在酣眠。
“叶小凡!叶小凡!”一个小童从远处跑了过来,声音清脆,“回去吃饭啦!”
红衣少年动了动眉,掀开荷叶坐了起来,露出那张冷峻而有少年气的脸庞,剑眉星目,身姿挺拔,是一副能令女子倾倒的容颜。
小童恨铁不成钢:“天天就知道睡睡睡,也不知道找个正经行当来做,你这样会找不到媳妇儿的!”
叶鼎之正经行当?
少年站起身来,微微一笑。
叶鼎之你说得对,我的确该去找个正经行当来做!
他蓦地抬手,只见天边有一物破空而来,迅疾如流星,少年接住后握紧转了一圈,原来那赫然是一柄墨蓝色的剑。
少年拔剑半寸,剑身锋锐雪亮,映射出他漆黑而深邃的眼眸,盈满坚定与自信,周身隐隐有一股罡气流转。
叶鼎之我要走了。
他对小童如是道。
这是他早已决定好的离别,也是筹备了很久的新路,他要先去一个向往已久的地方取一样东西,然后再去一座城,做一件事。
小童:“叶小凡,你要去哪里啊?”
叶鼎之天启城。
少年笑了笑,看向小童道:
叶鼎之以后别叫我叶小凡了,叫我叶鼎之。
“叶鼎之……为什么叫叶鼎之?”
少年牵马的手顿了顿,嘴角漫不经心的笑淡去,眼里全是势在必得,满载少年豪气。
叶鼎之因为我要——
他一字一句道:
叶鼎之剑荡江湖、问鼎天启。
叶鼎之翻身上马,挽了挽缰绳,肩背在马上愈发挺拔,垂眸看人仿佛自带恣睢之气,他对小童说出最后一句叮嘱。
叶鼎之好好儿练我教你的剑,以后村子里的人交给你来保护。
话落,少年纵马扬鞭,疾驰而去,清风扬起他的衣袂,宛如散花,红衣狂狷,像极了一团奔跑的燎原烈火,足以燃烧起无尽的傲气、野心与希望。
小童突然有一种撕扯感,总觉得再见早已物是人非,他蓦地大喊道:“叶鼎之,我以后怎么找你啊?!”
叶鼎之待以后我名扬天下,你初闯江湖,你说你叫叶小凡,我来找你!
烈马和红衣逐渐从视线里远去,小童望了很久,终于垂下头准备回家吃饭,而叶鼎之一路疾行,也离剑林愈发近了。
神剑镇——
房屋鳞次栉比,商铺比邻而立,熙来攘往间一片热闹烟火气,神剑镇镇如其名,位于剑林外围,人皆有剑,是天下剑客向往的栖居之地。
沿着百步阶梯而上,右首有一间酒铺,靠街的桌案旁大刀阔斧地坐了个红衣侠客,喝起酒来豪气干云,只是戴了斗笠看不清样貌,只能依稀瞥见流畅的下颚线,怕也是个极俊的少年郎。
沈长赢漫步而上时,瞧见的便是这样一副场景。
她微微眯了眯眼,抿成一条直线的嘴角终于弯起弧度,不知为何突然有些兴奋,心跳得比平常快了些许。
终于……找到你了啊。
我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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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写到剧情点,卒,下一章长赢有点疯。
突然发现沈长赢这个名字和叶鼎之有点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