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乐“大爷你咋想起来遛狗了?”
配角“被你高妈催的呗,刚出门还说我啥活都不敢。”
常乐(我要是什么时候家庭地位能像高妈一样。)
配角“行了我得走起来了,这狗拴不住。”
那只狗已经在原地又蹦又跳拽着高大爷往前走了。
常乐“行,大爷再见”
配角“拜拜噢,回来去我家做客,让你高妈给你走好吃的。”
常乐“好!”
常乐拜拜手,踩着路边堆积的积雪往清流家园的方向走。
清流家园是一个比较老的小区,常乐小时候一直住在那,上了高中之后常乐父母出差越来越多,基本上都不会回来,高二常乐也去了北京队,所以清流家园的那个房子也成为了她童年的载物。
拿出钥匙,开锁,一阵属于温馨的味道扑面而来。这是属于住久了的老房子的味道,有着阳光和薰衣草的清香。
虽然房子很久没有人住,但是王楚钦父母都经常来打扫。
常乐(要是不要离婚就好了,能一直这么温馨下去。)
常乐(离婚之后还不知道怎么面对王楚钦爸妈呢,怪尴尬的。)
常乐把屋子看了个遍,来到主卧,把书架上的桑媛和常朗的合唱摆正。
桑媛和常乐从商,常乐进了国家队之后就放心的去省外打拼,所以常乐在吉丰县青春期的记忆几乎是和盛望一家度过的。
这也造成常乐独立乐观直率的性格。说是不想念当然是假的,常乐感觉她和她父母的距离好像一直都在不停地拉远。
来到自己的房间,常乐脱了外套,蹲下身爬进书桌下面,在书桌和墙之间的缝隙中拿出一个小盒子,顺着记忆输入自己的生日打开了密码锁,小心翼翼打开盖子,里面装了好多稀奇古怪的小玩意。
有照片,小挂件,笔,本子……常乐喜欢收藏对自己有纪念意义的东西,然后放在小盒子,拿出来看别有一番回忆的趣味。
一件一件地翻,最后只剩下一张拍立得拍出来的照片,照片主构人物是最右边的高中时期的常乐,她一头干净利落的短发,立体的五官中漫出柔和的微笑,左手随意地比着剪刀手,常乐站在报告厅的门口,她身后是站在领奖台上发言的王楚钦,虽然看不太清表情,但是比例依旧出挑。
这是一张错位合照。
常乐摸着照片,陷入回忆。
————回忆————
高枫婉“常乐!你快点!大家都快把书搬完了,你还没动呢!”
高枫婉抱着一摞书,对着刚打完球回来的常乐嚷道。
因为高一所在的教学楼设备太老旧,所以学校就决定要让高一搬到新的教学楼,这栋楼改造成文化长廊,用来招待外来参观的学生和领导。
常乐“大枫,不用这么着急,我让小鑫子找高大爷借了辆小推车。”
说着还指了指门口。
高枫婉往外面一看,果然有一辆小推车,空间足够大。
高枫婉“你不早说,我都已经搬了两趟了。”
常乐“早跟你说了别急。”
常乐三下五除二地把书扔进小推车里,还把高枫婉的书也接过来,放了进去。
常乐“你还带着照相机啊。”
常乐撇了一眼高枫婉桌子上的拍立得。
高枫婉“这是我新买的拍立得,一会给你拍照。”
高枫婉朝常乐眨眼。
高枫婉“哦对了,一楼东一的教室的墙改成表白墙了,大家都过去写呢,一会也去写一个呗。”
常乐“表白墙?”
高枫婉“对啊。”
高枫婉“而且听说高二在报告厅开会,王楚钦在上面演讲呢。”
高枫婉“你不去啊?”
常乐“你小声点。”
常乐警惕地看了看周围,还好大家都忙于收拾东西,周围乱糟糟的,没有人注意。
常乐对王楚钦有好感这件事只对高枫婉和王楚钦说过,其他人都不知道。
高枫婉“去不去?”
常乐“去去去,现在就走。”
一楼东一现在聚集了很多人,大多是来凑热闹的,讲台上放着好几摞便利贴,大家在便利贴上写上自己喜欢的话,然后用图钉钉在泡沫墙上。
高枫婉“乐丫你写好了没。”
常乐“没有,我在想我写什么。”
常乐“你写的什么?”
高枫婉“我写的是盛望天天开心!”
(高枫婉是盛望的女朋友,详情请看前文)
常乐“你是真的恋爱脑实锤了。”
高枫婉“我先订上去了,你快点写。”
常乐“好。”
似乎是高枫婉的影响,常乐想到了王楚钦,鬼使神差的,写下了几个字,随后好像觉得不妥,划掉写了另外一句话。
字迹凌乱不失章法,张扬而真挚。
常乐看了一样告白墙,垫脚把这张便利贴钉在角落里。
就让这份喜欢,藏在心底吧。
高枫婉“你写了什么?”
常乐“不告诉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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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把这份喜欢藏在心底,让它成为青春的载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