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诺醒来,她便生活在一座寨子里。
这里的人们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喜欢与大自然中的蛇虫鱼鸟为伴。
他们热情淳朴,手段却也凶残。
这里的人们像极了后世里人们对苗疆女子的描述,苗服,银冠,蛊术,银腰腰练。
这里是南疆,地处梧国边陲之地。
周围环境困苦,而寨子里的人们依山而居,活得自由,靠着时不时的蚕丝贸易,倒也过得体面。
从小在寨子里长大,耳濡目染之下,寨子里的蛊术许诺也会了七七八八,只是,她很少练蛊,无它,单纯的讨厌虫子罢了。
许诺最常做的事情,就是拿着阿妈给的馍馍坐在离寨子不远处的山壁上望着远处的天门关发呆。
听寨子里的人们说,梧国皇帝昏庸,梧国与安国一战是避无可避之事,届时,倒霉的还是他们这些生活在天门关附近的百姓,为保护寨子里的寨民,大祭司,也就是她的阿妈,要将寨子迁移到别的地方去。
对此,她当然是百分之百的赞成的,阿妈的决定从来没有出错过。
或许是天赋异禀,阿妈的天赋似乎也传给了她,对于大自然中的生物,她都感到十分的亲切,而动物们似乎也很喜欢她,总是喜欢待在她身边卧着,坐着。
她不喜欢虫子,却喜欢虫子化蝶后的模样,所以,金蝶蛊也成了她的最爱,养一方蝶王,万虫伏藏。
越美的东西越危险,金蝶所过之地,人人避之,若不然,吸入蝶粉,必定七窍流血而亡。
所有的计划都很好。
只是,世间上的所有意外都来得如此猝不及防。
寨子还未迁移,安国与梧国的战火突然而至,四周封禁戒严,寨子迁移的事情就此搁置。
战火绵延了一个月之后,梧国惨败,南疆是距离天门关最近的地域,理所当然的,也被安国的士兵所占领。
寨子里和天门关的守将有贸易往来,理所当然的,也被安国的士兵们侵占。
安国士兵们入寨的那日,许诺领着寨子里的小辈们站在寨子门口迎接,不敢有丝毫的反抗心理,寨子里的长辈们都被捉走了,阿妈没有下落,顽固抵抗只会迎来死亡。
李同光穿着一身甲胄,骑着高头大马,一眼便看见了人群之首的许诺。
她戴着银色的发冠,着一身暗紫色的服饰,腰部的白皙纤细赤裸着,身下是与银色绣线交织的暗紫色裙装,她未施粉黛,脸色冷凝,耳朵上戴着银饰制成的银环,手腕,脚踝处都戴着缀着银铃的银链,她就这样静静的望着他,候在远处。
直至走近,李同光才发现,眼前的女子竟是未穿鞋袜,一双精致小巧的玉足落在粗糙的沙砾上,有些暴殄天物。
“你就是那群南疆人口中的圣女?”李同光打量着眼前的人,似乎没什么惊奇。
“是我,听闻安国有一少年将军,英姿不凡,许诺万分敬仰。”许诺上前一步,微微俯首。
李同光眼眸低垂,目光落在少女俯身露出的两团白皙上,下意识侧过身子,“你不必如此,本将军对你们这些百姓并无恶意,只是,你们南疆同梧国交往甚密,又有蛊术在手,因此,本将军奉旨,只能将你们诛杀于此。”
南疆的蛊术,天下之间,无人不知无人不晓。
杀人不见血,诡异、神秘,无数人肖想,却不得其法门。
南疆蛊术,不传外人。
“李同光,事情可还有商量的余地?”不到最后一步,许诺都不想放弃。
“你阿妈同其他南疆五百三十人,已于午时被安帝派来的人斩首于天门关之外,知道了这些,你还想商量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