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这本身就是理想,想要达成又谈何容易呢。
这杯马提尼很不错,无愧于他鸡尾酒之王的称号,或许是艺术的加持下,让他有了自己的灵魂。
酒吧内灯光摇曳,暖黄色的灯光为这个狭长的空间增添了一份神秘。身着各式各样的客人三三两两地聚在一起,谈笑风生。
喝完这杯鸡尾酒,融入进酒吧热闹的气氛中,接下来要登场的啤酒才是重头戏。
用启瓶器打开一瓶冰镇的燕京U8,瓶口散发着小麦的清香。轻轻啜一口,酒味醇厚,仿佛时间在这一刻变得缓慢 所有的烦恼和压力都随着酒香飘散。
这时,全酒吧突然变得寂静无比,随后所有灯光全部对准舞台之上。
一段风骚的电吉他闷音响起,搭配着爵士鼓简单的节奏型,好似在挑逗着喝酒的人们。
“雨绵绵的下过古城,人民路有我的好心情。
今天就像一封写好的邮信,等着贴上一枚新邮票。
宁愿我的心里没有平静,遗忘的只能剩下美好。
过去就像脑海里翻腾的喧嚣,繁星在梦里闪耀。
让我欢乐一点,让我欢乐一点。不要让疑问留停在心间…”
台上唱的是痛仰乐队的《再见杰克》,很经典的一首国货摇滚。轻松愉快的曲调和痞子一样的歌词组合在一起,在这片古城里显得十分应景。
热身曲唱完之后,整个酒吧的气氛都被带动了起来,酒水与血液融合在一起,一齐沸腾。
我吃下一串羊肉串,用启瓶器开了第二瓶酒,人已经有了微醺的感觉,等着下一首歌。
接下来演奏的是新裤子乐队的《生活因你而火热》,歌很好听,但会弹吉他的我却从中听出来了点端倪。
乐队的主唱和主音吉他手是乐队的灵魂,所以一般乐队都喜欢将两者合二为一,台上这支乐队便是如此。
台上的这名主唱唱功很好,略带一些烟嗓,很适合唱摇滚。但是吉他的水平却稍显业余,不像是专门学的,更像是现学现卖。
无论主歌还是副歌,都只是单调的扫弦。凡是到吉他的solo部分,更是直接交给贝斯或者架子鼓。
当一个乐队开始需要贝斯或者架子鼓来solo填补间奏的空缺部分时,就说明这支乐队的吉他手真的很差劲。
虽然整体是好的,但是对于摇滚乐来说,吉他就是灵魂,几乎每首出名的摇滚乐,都会有扣人心弦的吉他solo,让人难以忘记。
叹了一口气,毕竟是只来喝酒,凑活着听吧。
“看你一直盯着人家主唱的吉他看,怎么,你想上去唱一首啊。”
听到说话声,我回头吓了一大跳,不知何时,我的身边竟多出了一个人。
“你是?”
“我叫沐韵霏。沐浴的沐,韵律的韵,烟霏的霏。”她伸出手,介绍着自己的名字。
“你好…我叫吴碍。”我也伸出手,和她握在了一起,同时观察起了她的样貌。
女人估摸着比自己大一两岁,上身穿着一件白色T恤,下身是黑色百褶裙,披肩的黑色长发如夜空一般,红嫩的嘴唇上则是打着一颗环形唇钉。
精致的五官犹如带刺的玫瑰,既冷艳又魅力四溢。如此酷飒的女生,很难将其和沐韵这个文静的名字联系到一起。
“你真的不打算上去唱一首吗?就唱…南方姑娘!”
“你怎么知道我会这首歌?”
听到这里,她笑了起来,显得十分俏皮。
“因为那时,你在船里,我在岸上。”说完她站起了身。“你要是想上去唱我可以去跟他们说一声。我来过这里几次,和他们还算熟。”
我点了点头,表示默认。
如此大好的装逼机会,怎么能错过?
她跳着走到了舞台上,和乐队的人聊了起来。
她个子不高,只有159,和台上的那些人站在一起显得如此娇小,但是身段极佳,这一身配在她身上,甚至穿出了175的感觉。
聊了一会,她又走回到我身边坐了下来,点燃一支烟香烟道“谈妥了,下一首由你上去唱。”
“帮了你这么大的忙,喝你点酒没问题吧。”
说着,就拿起酒瓶给自己倒了一杯,一饮而尽。
看着她又抽又喝的样子,心想该不会是给自己报了个假名字吧,但却是不由得欣赏起来。
真是个洒脱的女孩子啊。
沐韵霏抽的烟叫ESSE,国内名叫爱喜,是一款外国烟。爆珠加上修长的外观,深受女性烟民的喜爱。
自己早期也抽过,但是因为劲太小就弃了。
我也给自己倒了一杯酒,同样一饮而尽,随后跳上舞台,从主唱手里接过电吉他。
“大哥们,来首《梦回唐朝》,没问题吧!”
这首歌在摇滚圈很出名,众人点了点头,由架子鼓开头,各种乐器紧随其后,酒吧再次躁动起来。
我将电吉他档位调成失真,微醺的醉感配上电吉他的尖叫声,我清了清嗓子,开始了自己的表演。
“菊花古剑和酒,被咖啡泡入喧嚣的亭院。异族在日坛膜拜古人月亮,开元盛世令人神往。
风,吹不散长恨!花,染不透乡愁!雪,映不出山河!月,圆不了古梦!沿着掌纹烙着宿命!
今宵酒醒无梦,沿着宿命走入迷思,梦里回到唐朝!”
我在台上发疯一般的唱着,沐韵霏则在台下为我鼓着掌,就连酒吧老板也从吧台内走了出来。
等到尾奏吉他solo时,我像是在发泄着什么,或许是前段时间校考和学习的压力,亦或者是郭怡的突然分手和对尚婉绫的无可奈何。我的solo部分弹的极快,手指仿佛在琴弦上跳舞一般,外人看见的只剩虚影。
直到我听见鼓手在后面扯着嗓子喊:“小哥!吉他速度太快了,鼓这边跟不上了,慢一点!”我才如梦初醒,减缓了手指上的速度。
所有乐器的声音再次合到一起,在时空裂缝中挣扎的人们重新找到了回去的路,但没一人愿意往回走,而是一头扎进了千百年前那个繁华的朝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