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那年我们相遇在此处时,我就知道我一见钟情了。虽然这很轻浮,但我保证是真的,以我自己寿命来起誓。虽然我不信神佛鬼之类的,但我仍然会为因为你而信仰祂们。
霍金斯喜欢上雷蛰,刚好也是最初始的见面,像攻略游戏一样。只不过反过来而已,雷蛰是主人公而霍金斯是主角,主角一般要让主人公喜欢,但霍金斯这个主角偏偏就主人公迷住了,导致没了先手资格。
他的房间那更是离谱,从那天起装饰了一回,那都不算完,直接进化直了一级痴汉级暗恋者。也开始了一段像极了明星的私生犯的日常,像什么被对方摸过的手就不洗了,对方給的东西一律好好珍藏,以及熟人中明眼人一看就知道他喜欢的是谁。
霍金斯他自己并没勇气去告白,从最开始到现在一直缩在人后只想也只能暗恋了。也不知道这人知不知道如果不去追一下,那么可能未来乃至一辈子都不可能再追上他了,未来时只能把对方当成朱砂痣或白月光的存在了。
霍金斯仅用一个月学会了拍摄技巧,拍的照片几乎全是雷蛰的,至少剩下那几张还是怕被发现在暗恋他才拍的照片。不过即使給看照片的是雷蛰本人,那么也会只给看见几张,霍金斯还是有些怕雷蛰看到他那半个箱子照片的,怕他会产生膈应反应,然后拒绝再理自己。
霍金斯不认为自己是什么善者之类的,过去不会是,现在乃至更不是未来。他非常不喜欢除了雷蛰靠近雷蛰的人,如果是他自己讨厌的人一定会去給雷蛰编个不大不小的理由让他远离,就算是有好感的人也不会有什么好脸色,他讨厌所有靠近雷蛰的人包括雷蛰的家人,但不会在雷蛰面前露出来。
雷蛰认真工作时,其实有很多细节。比如他会边写东西边握紧另一只手里的小沙袋,再比如他喝苦咖啡时有时候也会觉苦所以会加些方糖或冰糖之类的。再再比如他会了修改错的计划时会全重写……还有很多很多生活上的小细节,都在霍金斯的那个笔记本子上,那个雷蛰第一次送他的小礼物。
不过平静的生活从不是常态,人生活在世上总会出点意外,也许是不好的事物,也许是好的事物,至于不管哪种都只是在水面上击起的浪花从而又瞬间恢复,神奇又奇特。
霍金斯认识雷蛰的第二年,雷蛰结婚了,娶的姑娘知书达礼又尔雅温文。可让霍金斯忌妒了几个月才把心思平静下来。只不过他还爱着雷蛰,但他并不想让雷蛰觉得麻烦,所以他选择选离俩人。
第五年时雷蛰有了个女孩,那姑娘的名字是雷蛰让霍金斯起的名为雷黎雅,没什么别的特别的意思只是单纯觉得这个名字好听些。雷蛰觉得这名字不错,他的夫人也同意,这让霍金斯呆滞一会,不过他也算的上喜欢这孩子,毕竟这是雷蛰的孩子。
第十年小婴儿成了个小姑娘,小姑娘经常和霍金斯一起拍东西,关系算的上还不错。小姑娘有一次问他,她好奇的说:“霍金斯叔叔为什么你没有喜欢的人啊?”霍金斯说:“有,只是那个人爱不上我。”小丫头还想问下去,但看着叔叔不开心所以并没问下去。她又说:“叔叔不管怎样,你都是很棒的人。”霍金斯从她身上看到了雷蛰的影子,他摸着她的头嗯了声。
我以为我不爱了,却忘了我已爱入骨,剔骨都除不的爱,是我忘不了的梦。
……………………………………………………一种习惯的写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