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一次写,文笔差别见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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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封信
致我的爱人雷蛰
当你看到这封信时,可能惊讶,可能不解,也可能不在乎,又或者你会觉得它毫无心意,但不妨看完再扔。
这是我第五十九次写信,也是第一回寄到給你。我知道这么打扰你不好,可我应该是死了吧,其实我一年前就知道我会死,对不起我没告诉你。我知道这很不对,但我相信你会看完的吧?也许?
我们来谈谈你吧,你真的很优秀,哦别说自己不行,你说不行时我的心会跟你一样会颤。我的言行也许帮不上你什么忙了,但你要再自信些。还有不要因为熬夜太久,身体别熬夜伤了,以及好好吃饭。
你知道自己有多好吗?我忘了你从不讲自己多好,只是会说自己应该做的。你啊快赶封建老家长了,可是每次这么说你,你都会快速反驳过去。我总会在这时用指腹摸着你的鼻子,看着你红润的脸颊可爱极了。
你也曾问过我为什么喜欢你,但我总会搪塞过去。我现在把这问题告诉你,也许这很突然,也许无味,但不妨听一下好吗?。
我喜欢你什么呢?喜欢你干净的长发,喜欢你那优异的成绩,喜欢你那优秀的人品,喜欢你所有行为,不管是否聪慧还是呆滞我都喜欢。你总是如此迷人,尤其是笑的时候。
比如那次我们初见时,你穿着那身蓝白色衬衫,与一条黑色短裤,你朝我看着,我就知道我终身为你迷。
我不知道你记得不记得那年冬天了,那年我仍然记得你庭院堆雪人,而我在一旁看你堆,偶尔帮你滚雪球。你把自己的围巾和帽子給了做好的雪人身上,下一秒就有些感冒了,我看你那冻的通红的脸颊,把自己的帽子与围巾给了你,你笑着说了声谢谢,我在那时候就知道,我喜欢你而且喜欢不得了。
那次你穿着西装与我谈合作,你不知道自己多好看,我看是了当场就答应了,你当时看着你八成我二成,眼睛看的老傻了。哦宝贝,原谅我那不称当的词。不是傻,是呆的都能令人想保护你。
以及最重要一次,也就是我们结婚那次。那天你身穿婚纱,而我穿着西装,牧师在读宣告我们永远在一起,家人亲友都在看着我们,我们互相说那圣洁的宣言。我以为我们能一直在起……,我想老天不想多給我机会了,但我希望你好好的,即使我不在了。
你别为我哭了,会眼睛疼。即使未来,见到不到我,你也可以通过星星来看着我,或许我不是很亮或很大的星星,但我会是一直看着你的那一颗。
_爱你的霍金斯
现实读信几小时后
雷蛰已经读完信了,并且已经在桌子上睡觉了,手上还拿着霍金斯的单人照片,以及眼睛周围已经红了一圈,很难想象他哭了多久。地下乱成一团,一堆纸上模糊的标题写着给霍金斯的回信。
雷蛰好像冷的有些厉害,咳嗽了一声。霍金斯温柔的看着他,把他抱到床上并盖上了被子。他小声嘀咕了句:“再见了,我会在奈何桥等你。”说完他消失了,雷蛰无意识的笑了一下睡的更安逸了。
温柔似雨的写信人,现已故,而看信人则暂时不能接受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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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没到一千,我很抱歉……以及下次会写更多作为补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