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枫睁大着眼睛仔细地盯着草原上的一只鹿。这是一只幼鹿,独自一人脱离大部队来找些吃的,当然也可能是迷路了。但不管怎么样,对已经赶了两天路程,基本上没有好好吃上一顿像样的饭的路枫来说,这只鹿是犒劳自己的最佳机会。路金并不打算放过。
路枫让自己的身子低伏在草地上,使高高的茅草能让自己隐蔽起来,从背囊里抽出一只箭搭在自己的弓上。而一只灰色皮毛的也不知是狼还是狗的动物也俯身蹲在路枫的身旁,一只前爪将挡在自己前面的杂草拨开,但并没有马上冲出去。它静静地等待着,等待着自己的主人给猎物射出致命的一箭,然后自己一个箭步冲上去把那些奄奄一息的猎物解决掉。这是小七最喜欢的捕猎手法,同时也是它和路枫最擅长、最默契的组合捕猎的方式。而路枫也一点不着急,只是安静地看着那只草原鹿。
突然风向大变,草向着鹿的方向伏倒,刚才在一旁等待了很久的小七冲了上去,受惊的草原鹿连忙向反方向奔逃;这正中路枫的下怀,他抓住这个机会“嗖”的一声,一支利箭射了出,那只草原鹿应声倒地。
路枫还不赖。
一边喜悦地咕哝着,一边将自己的弓又挂在背上,向草原鹿尸体缓缓走去。
夜深了,路枫坐在篝火旁边,而白天捕捉到的那只草原鹿,被一根半人高的树枝串着,放在火架上慢慢地炙烤。鹿肉里溢出的油脂沿着肉的表面滑落,滴到篝火上发出噼啪的响声。炙肉的香味若有若无地飘荡在周围的空气中,路枫很清楚林子里正有无数只眼睛盯着烤架上的肉,但他一点也不慌张。因为不远处小七正懒洋洋地趴在地上,让篝火的热量沿着地面传到它自己软绵绵的肚子上。小七大概是一只狼,在这草原上很少有野兽敢和他一较高下。
当鹿肉的外皮呈现金黄色的时候,路枫知道肉熟了,他开始一点点撤去火势,然后招呼小七
路枫馋鬼,你的肉。
小七听到有吃的立刻来了精神,一下子跳到路枫的身边冲着他一个劲地摇尾巴。看着这个出工不出力的伙伴,路枫也只好无奈地笑笑,扯下一只鹿后腿摆在它的面前。但小七并没有急着开吃,而是依旧看着路金手上的一整只鹿垂涎三尺。
路枫吃你的晚饭。
拍了一下小七的脑袋,小七立刻把头低了下去,
路枫别摆出这么一副委屈的样子,这是我们过几天的食物。
说完,路枫也扯下一只后腿,然后把剩余的肉切成一块块的方肉,将刚才篝火里的那些炭灰抹在肉上,再用晚饭之前采摘的芭蕉叶把肉包了起来,用一块打满补丁的布又包裹了一层包成一个包袱。做完这些,路枫又升起另一堆篝火;而此时小七已经心满意足的拍着圆滚滚的肚子在篝火边打起了呼噜。路金看着渐渐变得旺盛的火焰,想起了在北风郡里的日子……
他,路枫,是一个悲剧,他本是北风郡的公子哥,祖父是北风郡上一任的郡守,父亲虽未出仕亦有功名在身,从小他就接受着父亲手把手的指导,接受着“之乎者也”、“子曰先贤”的传统教育。
他也曾懵懂地从父母口中听到自己的未来,大致是在北风郡里的大门大户里娶一位知书达理的名门闺秀,然后苦读诗书为等到一天考取一个属于自己的功名,接着或像自己的祖父一样当一方父母,又或者学自己的父亲在家里读经修书。虽然自己也在天桥边的说书先生说那些英雄人物的故事传说,也渴望能像一方游侠一般走出小小的北风郡城,靠自己的本事闯荡出自己的名声,却从未想过自己如今天这般独自一人从北风郡中死里逃生。
路枫叹了口气,撕下一块已经有点冷的鹿肉,放进嘴巴里慢慢咀嚼。一个城池,3万多人,在那几个黑衣人的剑下却似乎一个都走不脱:守着院门,平日里与自己关系最好的小六死了;大管家被其中一个黑衣人一剑穿心;平日里能文能武的父亲在另一个黑衣人的手下竟走不过半招便被削去了半个脑袋;若不是柳姨娘死死用身子护住躲在床底的自己,恐怕自己现在也不过是具死尸了吧。
路枫看着心满意足而且呼呼大睡的小七,一股羡慕涌上心头,如果自己和小七一样,每天只要吃了睡,睡了吃就好了,但他不能;只要他一闭上眼,父亲被削去头颅的惨状,母亲在黑衣人身下的哀鸣,还有家里数十口人哭泣呐喊,便全都涌上了心头,对了,还有那颗珠子。
路枫从怀里拿出那颗柳姨娘偷偷塞给自己的碧绿色的珠子,他还记得姨娘最后哀求又坚毅的眼神,仿佛是把自己的性命托付给他了,他不敢怠慢,心里却又觉得好笑,自己一个孩子连自己都没法保护,又怎么能保护好这颗来路不明的珠子呢。
但路枫是个聪明的孩子,他知道这颗珠子一定很重要,而且似乎那群黑衣人在屋里搜了整整两天,似乎再找什么东西,路枫也在姨娘的身底昏沉地藏了两天,才瞅住一个空挡逃了出来,难道那些黑衣人是在找这颗珠子?随即孩子摇了摇脑袋,把这些想法从自己的脑袋里赶走,不管怎样家里的人都死了,自己也回不到北风郡过去的时光了,而这颗珠子是家里人留给他自己的唯一念想,若珠子也丢了,怕是他也活不下去了。于是一个孤独的背影在摇曳的篝火映照下,有的没的地想着,沉默着吃完了自己的晚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