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个年代,男女大防还没到看的比命重要的程度。
那些文人骚客若是与王公贵女发生点暧昧,不但不会被批评,反而会被称为雅事,引以为傲。
只是文人墨者比不得寻常男宠,纵使与公主发生点什么,也是属于情人的地位,来往间也是你情我愿的。
贺宗纬自恃有才,虽然他也倾心于京城第一才女范若若,可承欢公主如此美貌,他也非常想一亲芳泽。
所以只要公主府一办诗会,他就是想方设法跟着郭宝坤进来,在诗会上大展风采。
说起来贺宗纬也是诗会上的老熟人了,每每看到他时沈凌诺都很惆怅。
如果能把李承泽换成他,攻略起来那是一点难度都没有,也不至于到现在不上不下的卡着毫无进展。
而这种惆怅落在贺宗纬的眼里便成了欣赏,这让他越发的精神,觉得自己离公主又近了一步。
范闲坐在一边,冷笑着看着贺宗纬跟个花孔雀似的对着公主开屏,在心里盘算着,等一下怎么能把他的风头一下子压过去。
而这个时候郭宝坤成了有力的助力,他挑衅的看着范闲,让范闲起来做诗。
范闲意气风华道,“作诗这事先不急,你们有什么诗尽管拿出来,我只写一首,只要你们能压过我的诗,那我就认输。”
如此的口出狂言,自然又被郭宝坤喷了一顿。
沈凌诺跟看戏似的懒洋洋的坐在那里,等郭宝坤喷完以后才慢悠悠的说,“既然范公子这么有信心,那就把你的诗写出来吧。看看在场的诸位,可有人能压得住你的文采。”
范闲这才起身,冲着承欢公主作揖道,“既是公主的命令,那便恭敬不如从命了。”
说着范闲上前开始写诗,沈凌诺坐在上首,看着他那一手毫无变化的狗刨字,面上没有丝毫显露,心里却已经嫌弃极了。
从上辈子开始他写字就那么难看,别说是毛笔字了,连平常的时候写字都跟鸡挠似的。
写的慢些还能看,如果你写的快一点,就跟天书似的让人看不懂了。
风急天高猿啸哀, 渚清沙白鸟飞回。
无边落木萧萧下, 不尽长江滚滚来。
万里悲秋常作客,百年多病独登台。
艰难苦恨繁霜鬓, 潦倒新停浊酒杯。
一首《登高》震惊四座,毕竟是诗圣杜甫一生的精华所在,古今七言律诗之首,连读书少的闺阁女子都能听出其中的不凡。
这次诗会的关注者可不少,此诗一出,各方势力便已经开始向各自的主子传送诗文内容。
更何况范闲是庆帝推出来的人,不管是太子还是二皇子又或者其他权贵,他们的眼睛都盯着公主府上的这场诗会。
就这丫鬟的手,沈凌诺看着举在自己面前的诗文赞道,“诗确实是好诗,只是这字嘛……”
“公主殿下!此次诗会是比诗,可不是比字的!”范若若赶紧出声道。
她哥的字她可是清楚的很,从小就没有写好过,这要是去考科举,第一关就得被刷下来。
沈凌诺闻言,巧笑倩兮的说,“也是,今日是比诗,不是比字的。来人啊!去把我书房的那套端州砚台拿来赠给范公子,都说字如其人,这字……可配不上范公子的英俊风流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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