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为这个世界的主角,凌久时其是个可怜的孩子,小时候他曾受过校园霸凌,父母离异对他的伤害也很深。
虽然之后父亲一直没有再娶,可忙于工作的父亲对他的关注非常少,这让凌久时养成了木讷寡言的讨好型人格。
沈凌诺在凌久时身上看到了曾经的自己,毕竟她过去的名字其实叫沈招娣,“沈凌诺”是她在摆脱那个吸血家庭后送给自己的一个美好愿望。
具有凌云之志,且恪守承诺,这是沈凌诺对自己的要求,如今她都已经做到了。
把公司安排妥当后,沈凌诺乘飞机很快便来到凌久时所在的城市,他现在还是一个大三的学生,距离毕业还有几个月。
初次见到凌久时是在一个商场里,远远的看上去貌不惊人。
年轻的男孩双手插在口袋里浑身散发着淡漠和疏离,这让他和四周的人群仿佛有一层隔离的结界。
沈凌诺微微一笑,她端着商场里买的巧克力圣代迎面走了过去。
今天她给凌久时安排的,是英雄救美的戏码。
虽然故事很老套,但是在初次相识下却能极快的为两人创造机会和感情。
等走到凌久时身边时,沈凌诺故意崴了下脚,将圣代撒到了凌久时身上。
“啊!对不起!对不起!”沈凌诺一边说着一边抽出纸巾给凌久时擦衣服,而后又假装扭到脚腕,倒抽一口凉气。
演戏,沈凌诺可是专业的。
毕竟从一无所有的打工妹,到亲手创立一家上市公司,没有两把刷子是绝对不行的。
“我没事的,你怎么样?”
凌久时无措的看着沈凌诺,属于大学生的腼腆和羞涩,让他和沈凌诺的手触碰过后便立即收回,心脏却又扑通扑通的跳个不停。
“我好像崴到脚了,弟弟,你可以扶我到那边休息吗?”沈凌诺捂着脚腕,露出了痛苦的神色。
凌久时点点头,抚着沈凌诺去了商场门口的长椅上。
沈凌诺把身体的重量都放在凌久时身上,那种半挂着的姿势让凌久时的心脏又扑通扑通的跳个不停。
眼角撇着凌久时通红的脸,沈凌诺嘴角微微上扬。
初次相遇的印象可是很重要的,她为此打扮了很久,画了精致的素颜妆,看起来和二十多岁的小姑娘似的,年轻又不失成熟女性的气质。
两人坐下后,沈凌诺一边搓揉着脚腕,一边和凌久时闲聊起来。
在她的刻意引导下,凌久时把自己的基本情况都快说完了。
“久时弟弟,真是对不起,把你的衣服给弄脏了。”沈凌诺一脸歉意的说道,“等一下我给你买件新衣服吧,就当是我的赔偿了。”
“不用!不用!这件衣服我回去洗洗就好了,要是你没事的话,那我就走了。”
凌久时说着就要离开,沈凌诺却说,“我的脚腕还是好疼啊!我需要去医院看看,你可以带我过去吗?我一个人没办法去医院。”
说着沈凌诺起身却又趔趄了一下,凌久时赶忙起身抚着她,在路边打了一辆车赶去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