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里主角的故事梗概大概是:看似平凡少年的天命之子一路打BOSS升级奇遇记之我与江湖第一美人不得不说二三事之我与隐世高人是忘年交之皇上他也喊我哥。
其实说是配角逆袭,但是跟古早小说比换汤不换药,还是个“杰克苏”故事,就是给主角换了个平凡的名字和出身,读者作者都更容易代入角色,体会爽感。
至于主角跟龙傲天的关系嘛,这么说吧,对反派欺之、辱之、伤之、害之的人。不管是真心也好、假意也罢,为时局的、为情面的、为名声的、幡然悔悟的、金盆洗手的,基本有一个算一个,对主角都是爱他、护他、宠他、救他。
作者管他们这样的叫宿命之敌。
反派嫉妒主角,主角痛恨反派。
反派针对主角,主角对抗反派。
但反派抛出的绊脚石最后都变成了主角的垫脚石,反派跟那主角金手指似的。
而且书里的龙傲天像所有狗血的反派一样,早期跟主角实力明明天差地别,偏偏不肯在一开始弄死主角,非得等主角一步步成长起来。
龙小天穿进来之前书还没完结,根据这个套路发展下去,接下来十有八九是等主角成长起来,双方终将一战,主角打败反派,声名远扬,成就大侠之名,然后逍遥天下……
如今,龙小天成了龙傲天,送垫脚石是不可能送的,这辈子都不可能送。
而且龙小天这人有一点好处,就是很有自知之明,他原来就是个爱好表演的外卖员,又不是什么大佬。
他平时除了送外卖,有机会就兼职演演话剧,跑跑剧组。
他形象不错,个子高皮肤白,鼻梁高高的,眼睛亮亮的,又听话又努力。虽然不是专业演员,也接到过不少龙套角色。
平时也没什么别的爱好,就是有空就看小说、各种影视作品,写写人物分析,偶尔也自己写几个没人知道的小剧本,对着镜子演一演。
认识了刘老师后,他抽风式的随地大小演,也有人接戏了。刘老师还建议他辞了外卖员的工作,专职做表演,说可以给他介绍演出机会。
他还没有同意,他觉得送外卖可以见到形形色色的人,每一个都可以帮他滋养出表演作品中活生生的血肉。
他本来准备今天演出结束,和刘老师讨论下这件事情的,现在看来是没有机会了。
扯远了,还是先想想当下要怎么办才是当务之急。
刚才他跑过来,可能是身体本能,用起了轻功。
他从没跑这么快过,出一身冷汗大喘气,主要是情绪激动导致的,这一口气跑出了好几里地,腰不酸腿不疼的,身体素质没的说。
看来反派的功力还是在的,但阅片阅文无数的龙小天知道,徒有功力,没有战斗意识是不行的,一动手就得露怯。
他没反派的胆子,也没反派的脑子,也不敢去反派的场子。
要想活下去,还是得苟起来呀。
“我隐姓埋名,偷偷打个工过日子,现在通讯这么不发达,应该没什么人能找到我吧。”
“主角同志,我龙傲天这个金手指从今往后你是指望不上了,你自己能走到哪一步就看你自己的造化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