咕噜咕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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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说呢,怎么突然就下雨了。
春天,春雨多正常。
春天,一个奇奇怪怪的季节。不是那种奇奇怪怪,是一种不可言说的奇奇怪怪。
是了呢,春天果真奇怪。说不准,我也不知道春天为什么奇奇怪怪,可能就是觉得奇奇怪怪?一个莫名其妙的直觉罢了。
嗯……应该我是怪胎吧?他们都这么说。
不过啊,我还是不愿意去学校这种人不人鬼不鬼的地方。简直不是人可以呆的地方!!!
突然就疑惑了一下,我谈不上接受过完整高级教育的人,也谈不上特别弱智,喜欢我的人就这么少啊?喜欢我难到是意见可耻的事情吗!!!咳咳,不完全是我自己的问题,一定是他们自己的问题!!!
好吧,我还是去了学校,很高级,仅此而已。这个已经是我对它最高级别的评价了,不可能在高一点点了,这是我的底线。
压力是大了不止一点,虽然经常累个半死不活,不过啊,和朋友在一起的日子很开心,比以往都要开心。朋友也好,同学也罢;不都是要分道扬镳的吗?不都是要分别的吗?所以呢,要好好珍惜现在的时光哦。
我?谈不上一个坏人,也谈不上一个好人。
不算十恶不赦,也不算仗义。
我遇到过一个很喜欢很喜欢的人,喜欢的愿意付出生命。现在想起来,有点恋爱脑啊,但是啊,他真的照亮我人生了。好吧,很恋爱脑的发言(痛苦捂脸)
尖叫了,第一次感觉自己很恋爱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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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我应该描述一下他的长相了。
我遇见他是在一个冬天,很温馨,应该是刚兼职回来,他抬头的瞬间就让我感觉我好像坠入爱河了。他好像有一种魔力,我不自觉的把目光停留在了他的脸颊上,再是脖颈……我不敢再看了。沉默的把头别到另外的方向,我感觉很热,不用想是羞的,我扯了扯围巾,把脸匆匆的藏了起来,又离开了。我已经不大记得细节了。
不过,我从来都没有后悔过什么,遇见一个人不仅仅是缘分,也是自己的幸运。我?我不出意外,疑似被抛弃的倒霉蛋。
不曾想,我这种人还会喜欢上人啊。嗯……我又想了想,喜欢还是要大胆追,大胆的去表达喜欢,嘴是除了行动以为更加实际的东西吧?
我喜欢他又不是什么秘密,我从小接受的教育告诉我,喜欢就是喜欢,喜欢谁就去追。我的道德底线也告诉我,不要插足。
不知道为什么,我会怎么想,可能是一见钟情?又或者是一见如故?显然易见,后者和前者相比,前者更让人相信。
我不属于什么富贵大家庭,我应该也算个小康家庭吧?我喜欢个人应该问题不大,天塌了我也不太管得着。
与恒星一同欣赏月色,这个条件过于诱人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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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下如此多的话语,如此多的仰慕。
到头来,还是不理解为何会这般去描写。
又或者我素来便是如此,我还是愿意去描写一番情史。无所谓了,反正也不会有多少人看的,不对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