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
场级,
一种相对的比喻量化,
即一个场如果它的场区域内还有更基础的场,
则称这个场为高级场,
场区域内的场则称为低级场,
不同的高级场其所蕴含的低级场的数量并不一定相同,
并且具有各自的架构上限,
而当场基础到最低时,
便会与一种连续变化的空间基底场相接,
即称之为基础场。
十七
规律具有特定的联系性,
但对于所有的事物来说,
也都是处于一个广大的规律系统。
十八
如果从能量、质量的本质属性定义来看,
其在某种意义上都能进行一定的转化,
并且因为规律的特定转化性,
才导致了各种能量被赋予的联系,
即从一种能量可转化为另一种能量。
十九
任何客观的有形的规律都为一种场或场集合,
本质上 ,
不存在什么扭曲空间(客观世界不是平面,并且客观世界的基础场无处不在),
而是规律作用性的表达。
二十
客观上不论什么空间场其都具有三维方向性,
从本质上来说,
不存在空间曲率,
或者仅能说场的表面具有,
因为曲率仅是一种上下叠加的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