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末的夜晚仍是闷热的,骑着车的马嘉祺,却享受了一路的晚风,慵懒悠闲。
十几分钟的车程,马嘉祺便到了旧小区楼下,停好电动车,不用刻意落锁。这里是居民区,房子虽有些年头,但并不破落,这里的居民也是住了十年二十年起步的,反倒他是这里难得的新人。
正准备上楼,马嘉祺才注意到旁边略显昏暗的花坛边,坐了一个人。
火星在空中随着吐息明亮,那人正在抽烟。
马嘉祺只瞟了一眼,并不在意,转身抬步。
“喂!”是个年轻的声音,“我认识你,收留我一下。”
马嘉祺蹙眉,停住脚步,转头看向那人——对方配合地站起身,走到光亮处,马嘉祺看清了他的脸。
他不说话,这并非他熟识的人,非说认识,却仅仅只见过一面。
“你不会忘了我吧?”丁程鑫丢下烟头,用脚尖撵灭,语气有些不敢置信。
“我家里有人。”马嘉祺丢出一句话。
“有个屁的人!别以为我不知道,你就一个人住。”丁程鑫一语戳破了他的谎言。
“罗教授的名额我不跟你争。”见他还是不说话,丁程鑫甩出条件,“你收留我一晚!”
马嘉祺抬眼看他,似乎在考虑,没多久,他转身迈步,“上来吧。”
差点以为被拒绝的丁程鑫原地愣了一秒,反应过来后,勾着唇跟上了。
“脚步轻点。”
马嘉祺边上楼梯,边对身后的人说。
“哦。”丁程鑫闻言放轻了脚步。
整栋楼都静悄悄的,这个时间大部分住户早已酣睡入眠。
爬了六层楼,总算停下了,丁程鑫喘气都粗了些,吐槽道,“你这破地方连电梯都没有啊。”
这片小区是几十年前建的,最高也只建到六层,那时候是根本没想过要修电梯的。
马嘉祺掏出钥匙开了门,在玄关处“啪”一下,点亮了客厅的灯。
“嘿——看着挺干净。”丁程鑫进门后,四处打量,给出评价。
马嘉祺瞟了他一眼,利落地换起鞋,“拖鞋只有旧的了。”
他把自己换下的旧拖鞋拎出到地上,一副“你爱穿不穿”的神态,自顾自进屋了。
“……”丁程鑫看着马嘉祺脚上一看就是崭新的拖鞋,无言哽住,他好歹是客人啊!
穿上马嘉祺的旧拖鞋,丁程鑫跟他进了屋。
旧拖鞋也没坏,只是鞋底有点薄,踩在地上仿佛赤脚一样,也难怪马嘉祺买了新的。
“你这有吃的吗?”丁程鑫大咧咧地往沙发上坐,摸了摸肚子才想起来自己还没吃晚饭。
今晚和他爸大吵一架,他头脑一热气冲冲地就出来了,钱包也没拿,手机里的钱又刚好因为前天买了台巨贵的游戏机花光了……他不好意思找朋友,打算明天等他爸上班后再偷偷溜回家拿钱。
不知觉走到这边,还以为要露宿街头,正打算抽根烟提提神,就看见一辆打着灯的小电动车缓缓驶来,巧了——是个熟面孔!
丁程鑫顿时惊喜,心想自己今晚有着落了。
两人是a大同年级同专业的学生,他们专业是a大的王牌专业,不仅学生优秀,老师也是各有名在,其中罗教授更是出了名的厉害。今年他的团队要招募学生助理,但名额只有一个,尽管如此,还是有无数学生踊跃报名。经过了好几轮严格的面试选拔,最终人选在他和马嘉祺中决定。
既然是对手,知己知彼是备战常态,丁程鑫还没说话,身边的三两好友便把马嘉祺的相关信息一点点收集告知了他。
因而尽管对方和他因为罗教授的项目名额争得激烈,互不让步……可丁程鑫的直觉告诉他,对方应该是个好人,这人看着就像好学生嘛!
果然,马嘉祺最后还是收留了他,尽管是因为他以放弃名额为条件。
事实上,他对加入罗教授的团队并不感兴趣,这是他爸给他安排的路,他习惯了听从。但他知道自己心里格外抗拒,于是和他爸无意义的争吵越发多而强烈,今夜又一次的大吵,他算是被赶出来的。叛逆之下,他自认为,这个名额对他来说,已经不重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