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是早上8:20分
好久没有起这么早了,阿初。我的阿初喜欢赖床,每每我要起来时,阿初就抱着我不松手,我便陪着她。时间一久,我也养成了习惯,这么早起来,实在不容易,难怪阿初会赖床,不怪阿初。
我的语文功底确实不如阿初。第三天了,书中第二个故事还没写下。如果是阿初我想已经写了好几个了吧。我好想你啊,阿初。
我该写什么呢,阿初。太多太多了,阿初,我写我们第一次约会好嘛。
第一次我们在C市,那里很热闹,阿初,你还记得吗?我们就这样漫无目的地游荡在C市。走过人群,走过热闹的街道。
那天是大太阳,我总是让你走阴凉的地方。阿初白皙的皮肤别被晒黑了,阿初也喜欢自己白皙的样子。我曾记得阿初说我是个注意细节的人,我不知道,阿初,我只想对你好。
阿初说她喜欢漫无目的地走着,和我一起。
阿初说她想和爱的人一起走过很多地方,她希望她爱的人能尊重她的所有喜好,理解她天马行空的想法。
我不知道阿初为什么要说希望,阿初本身就是一个特别可爱的小女孩,我看着她那些幼稚的小想法总想纵容她,阿初经常问我被惯坏了怎么办。那又如何,大不了就一直惯着我的阿初,我不希望阿初去接触肮脏的社会。
阿初,你离开我好久了,什么时候能回来看看我呢。我一天又一天的祈祷着阿初会回来看看我,可是没有,阿初,你忘了我嘛。
阿初,你可不可以不要忘了我,我好想你啊,阿初。
阿初,快到你生日了,你还好吗?阿初。
阿初,你的日记还在我桌子上,你离开越久,我越想看看了。阿初,我可以看吗?那些我不曾问你的从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