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arest my 南 sweetie:
信展安,见字如晤。
允许我用了这么奇怪又肉麻的称呼,我从未那样叫过你,可那毕竟是我在心里最想让你拥有的属于我的昵称,你也可以把它理解为,“致我最亲爱的”。
我们认识多久了?我记得的,7335天了。
难怪今天你的婚礼上,一身西服的主持人介绍伴娘时的词语是“新娘最好的闺蜜”。
小学开学那天见你,你的眼睛好像害羞的小鹿,笑的时候嘴角是扬起的月亮。我认识了你,从此的小学整整六年,身边的朋友有多少因为各种幼稚的理由吵了架分开,只有我们,那么久了从来没有吵过架,那么多年,甚至我们爸妈也都因为我们处成了朋友。
从初中再到高中,你长得愈发明媚,荷尔蒙分泌最旺盛的岁月,你好像只是弹奏了最朴素的乐章,便成了能让少年们心动的鼓点。班里的男生好多都悄悄往你桌洞里塞过文采华丽得虚伪的情书,可惜全是都是随便一搜“暗恋文案”就能找到的词句。
你会在把那些粉色的信纸撕碎后,和我骂那些如此智障的男生,嫌弃他们比你我在小女孩时常去的那家精品店里十块不到就可以买到的口红还要廉价的喜欢。
说起来,我们初中毕业之后,是不是再也没有一起去过那家精品店了?小时候我们总是在那里买最便宜的冰淇淋球,一边吃一边看着店里五颜六色的指甲油和头绳,一呆就是一个下午,幻想着等我们有钱了,一定要把各种颜色的蝴蝶结都买一遍。
在你告诉我你订婚了的那天,我一个人在这个城市走了好几个小时,漫无目的地,即使当时下着大雨,冷得让我想死。直到莫名其妙地,我又绕到了那家亮着彩灯的精品店。
原来我们都已经过上了曾经幻想的“有钱日子”,只要我三五天的工资,就可以买下店里所有的发圈和夹子了,只是等我们都有钱了,却都又看不上那些戴出去都丢人的款式了。
我点了小时候你最喜欢的草莓味冰淇淋球,看着橱窗外的亮着灯的家家户户。路灯暖黄的光线下,能看清雨丝是怎样被风吹得好像醉酒的行人般摇摇摆摆。只觉得嘴里满是令人作呕的糖精和色素的味道,真不知道,小时候的我们是这样吃下这样的东西还觉得幸福的。
可是,时间会改变人的。
我问你为什么会喜欢上一个连情书都没有为你写过的男人时 你这样回答我。
你不记得,还是小女生的你,多么幻想从一而终的浪漫,又多么渴望与你相守的那个人能够用充满爱意的语气说着专属于你的情话。
“他理科生嘛,还读的计算机,多无聊的人,不会说情话也正常。”
“我也早就不是那个活在童话里的小女孩了,他宠我,爱我,也就够了。”
“我们在一起两年半了,他最爱我了,我能感觉到。”
他爱你吗?
你说他曾经带你去看过北欧的极光和新西兰的草场,他曾经为你戴上刻了你们名字缩写的戒指,他曾经在吻你时温柔地搂过你的腰,他爱你。
我不知道,我不是他。
原谅我在你最甜蜜的新婚夜写下了这段不合适的话,但是,我真的没有办法说出让你和他能够幸福恩爱的话。
我在主持人把话筒递过来让我作为伴娘发言时我所说的“希望新郎新娘长长久久,百年好合”是我吞下了十年多的未敢说出的言语后编造的在幸福背景下蛮过了所有人的谎言。
我对你的第三个谎言。
第一个是在初三假期,你穿了鲜艳的蓬蓬裙,还扎了泡泡辫,看见我笑佯装生气地问我“很好笑吗”时,我答的“嗯”。
骗你了,你扎泡泡辫时很好看。
我嘴角上扬不是因为笑你。
第二个是在高一分文理科时你拿着我填了和你一样的“文科”两个字的表惊诧地问我为什么也要选文科时我答的“喜欢文科”。
骗你了,我的物理成绩从来不差的。
选科是因为喜欢,但对象不是文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