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见它的一双胖手上,不管是手心还是手背,都长满了手指头,有胖有瘦有大有小,挤挤挨挨密密麻麻,就像嵌着指甲的肉芽。
而这些手指上,全都挂满各式各样的珠宝戒指,闪烁着诱人的光辉。那些宝石在光影间闪耀,形成一片璀璨,就像是是富贵唐煌的璎珞。
戒指间排列的次序似乎毫无规律,在珠宝的映衬下,老板娘手指的皮肤苍白得近似透明,让那些光鲜夺目的珠宝在这苍白的手上显得格外怪异。
“啊?可是我没有啊,”陆明晦脱口而出。我在心中大骂他蠢货,果然下一秒,我们的情况一下就不妙起来。
“没有珠宝?”老板娘的声音漫不经心,但是嘴角下一秒便咧到了耳后根,“那就留下来吧,不管你是不是人类。”
陆明晦的脸色骤变,我看见他死死地握紧了手中防身的棍棒,开始和老板娘周旋:“现在是没有,但是我家里有,我回去拿给你行不?”
他这也是在赌怪物的智商低,可老板娘压根儿不吃这套:“我怎么知道你会不会半路逃跑,要是拿不出东西,就永远留在这里吧。”
“阿姨,你别这么绝对,我们都是三好青年,未来的社会主义接班人,不会食言的,王羲之说过要文斗不要武斗,根据苏格拉底的进化论定律,我们要和平解决。”
我听出陆明晦此时完全慌了神,根本就在胡言乱语拖延时间而已。
而我的手却默默地放在了胸口上,那里是衣服的内袋,也是我的心脏,里面装着的正是一枚戒指。
我的手停留在心口,隐约能够感受到那枚金质婚戒的轮廓。在老板娘瘆人的笑声中,我心中掀起了翻滚的波涛。
这枚戒指是父亲的婚戒,是他生前一直都戴着,母亲离开后从来没有摘下来过。虽然从来没有挑明,但我知道这枚戒指对他的意义。
可此时,这是我唯一可以活命的资本。我想活下去,有错吗?在这灾难临近的世界里,生存对我来说变得比任何时候都更为重要。
可这是父亲唯一的遗物,对我而言代表着珍贵的羁绊,还有愧疚和缺失的爱。交出它就意味着放弃了我在这残酷环境中仅存的温暖。
我以前对父亲的所作所为已经令人发指,分尸这件事也够我下一千次地狱了,而如果此时我这么做,就是彻彻底底的背叛。
可是人死如灯灭,有一个声音在我脑海里说,他已经死了,我没有必要坚持莫名其妙的底线,为一具尸体丢掉性命。
而且父亲希望的,不就是让我活下去吗?如果我死在了这里,怎么能对得起他的牺牲呢?父亲的笑容仿佛在眼前浮现,似乎在默默地指引我。
我的目光再次看向陆明晦,终于下定决心将戒指从内兜里摸了出来,郑重其事地放在了老板娘面前。
老板娘看见戒指,立刻两眼放光,将戒指套在了其中一个手指头上。
我趁机拉着陆明晦赶紧往店外走,谁知没走两步,身后的老板娘又开口了:“等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