爸爸生前,曾多次提醒我:我教你武术,不是让你去跟别人打架的。练武术只有一个目的:那就是锻炼身体!
这句话,让年幼懵懂的我牢牢的记在了心底。直到今天,准确来说是这一刻,我才知道,爸爸,错了。
练习武术,最重要的目的,是为了保护自己!
咣!咣!
顿时,原本喧闹的人群瞬间安静了下来。
四米处,刘云民和侯辟谷两人摔在了地上。
蝴蝶刀啪嗒一声,掉在了离我不远的地上。
他们嘴里语无伦次的骂着一些不堪入耳的脏话。
我捡起蝴蝶刀。
两人顿时瞳孔缩小。
好在我们并没有失去理智,只是把刀折了过来,放回了他们俩的口袋。
“我再给你们一次机会,以后,少惹我!”说完,我拿过旁边的书包,在众人的目视下,出了教室门。
但是我没想到,我让他们在众目睽睽之下丢了人,他们怎能善罢甘休?
我失算了。
我本以为他们将不再惹我。
我错了。
大错特错了!
……
当我赶到时,浩哲正半闭双眼,嘴角留着一丝血,如同一个将死之人般躺在病床上。
护士告诉我,他现在已经脱离生命危险了,但他全身多处骨折,至少得八九个月才能下床。
听到这话,我的眼眶瞬间红了,泪水大滴大滴的滚落下来。
那几个畜牲!他们打不过我就对我弟弟下手!简直tm的猪狗不如!
他还那么幼小,却经历了一次毒打!
我的心中升起了一股无名之火。
我要让他们付出代价!
……
砰!
随着法槌缓缓落下,法官正式宣布判决。
“判被告人刘云民,侯辟谷两人,赔偿医疗费共8.5万人民币,精神损失费共5.3万人民币,合计13.8万元。因被告为未成年人,不予追究法律责任。法庭辩论结束,请双方当事人退庭!”
我不知道我是如何强撑着身体走回家的。
痛苦、不甘、挣扎几种情绪交杂在一起,直至变成了愤怒。
一股犹如地狱之火般的愤怒!
烧尽世间一切的不甘!!!
自此,我的兜里多了两把爪刀。
我并不打算用它来防身。
我在等一个机会。
下手的机会!
……
经过一个星期多的踩点,我发现了一个事情。那就是学校安保处的两名保安在每天中午吃完饭后都会去操场抽几根烟、散散步,也就是说安保处有15至20分钟的无人时间。
也就是说,我只需在一个没人的地方下手后,就可以趁保安出去这段时间把监控删了。
经过我的观察与计算,操场后面和五楼临时仓库没人。操场后门不行,尽管只需三分钟就可以回到教室。但是那里非常不安全,眼力好点的一眼就能望到。而五楼楼顶,我只需要编个理由把他弄过去,把事办妥了后,一共六分钟的时间就差不多得了。
但是……
我暂时不能对刘云民和侯辟谷下手。
因为这样容易引起人怀疑。
我弟弟这事儿风头还没过去呢,这时候下手岂不是就等于直接告诉别人,这事是我做的了?
我暂时先不惩罚主犯,先把他身边的从犯清理了再说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