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场初雪,北城下得格外大,白雪覆盖了整个北城,宠物店里的宋亚轩准备下班了。
等带好帽子和围巾,宋亚轩就对一只边牧招呼道。
宋亚轩“鼠标快点,走了,在不走今晚回去就没有好吃的了”。
鼠标听道后就飞奔出来了,还叫了几声,像是在催促宋亚轩,宋亚轩看了看无奈地笑了笑说。
宋亚轩真是,贪吃狗。
宋亚轩给鼠标套上牵引绳便带着它往地铁站的方向走,在一个十字路口时,鼠标像是被什么东西吸引了一样,用力地拽着宋亚轩。
宋亚轩干嘛?
宋亚轩有些疑惑,但还是跟着鼠标往那个方向走去,他跟着鼠标走了很长一段路,到了一个偏僻的烂尾小区,小区门口一颗书树下有一段血印子,一直埋没到一个雪堆里。
宋亚轩扒开雪堆,呈现出来的是一张脸,那那张脸上留了许多血,脸被冻青了,宋亚轩壮着胆子摸了摸脉搏,发现还有气息,于是秉着“乐于助人”的良好品质打了120。
自己也糊里糊涂地跟着去了医院,帮这位八竿子打不着的人付了医药费,签了手术合同,他觉得自己有些过于草率了,埋怨地看了看坐在一旁吐舌头的鼠标,而鼠标毫不知情。
宋亚轩鼠标,你没有骨头了。
鼠标像是听懂了,顿时耷拉着耳朵,眼睛里充满了委屈,它不知道它做错了什么,他只是一只助人为乐无忧无虑的开心小狗而已,怎么骨头就突然没有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