淳祐八年(1248年)夏初,江西铅山有一戏班到县衙门前空地演出《窦娥冤》。刚开场,扮演窦娥的戏子突然大叫一声,倒地不起,两眼暴睁,双脚乱蹬,七窍流血而死。
戏班班主见状,忙高声喊道:“各位父老乡亲,窦娥的死并非我戏班子的人加害,纯属窦娥扮演者自己一时失手误触锣棒,不幸被击中太阳穴而死。我们已将他的亲朋好友请来,一旦他们同意,我们将把尸体运往他乡安葬。”
戏班班主说完,从锣鼓架上取出一把锐利的尖刀,叫人去寻来几块白布。然后,他让四个人抬来一张长凳,将窦娥的尸体放在长凳上,再用白布将窦娥全身缠住。接着,他让人取来热水和石灰。在石灰里掺水拌匀后,戏班班主用漏斗形的细竹管一端插入窦娥的喉管里,一端插入石灰浆里。随即,窦娥喉管里冒出了一股股黑水。戏班班主又让人取来一盆清水,把从窦娥喉管里吸出来的黑水倒入清水中。不一会儿,盆里的水全变成了黑色。戏班班主又让人把裹在窦娥身上的白布一层层解开。此时,窦娥身上的斑斑血迹已变成黑斑。戏班班主指着窦娥身上的黑斑对围观的群众说:“各位父老乡亲,窦娥是冤死的。现在,他的血迹已凝结成黑斑。我们一定要为他鸣不平,为他申冤。”
戏班班主说完,从衣袋里掏出一份状子。随即,他将状子递给县衙的衙役,让衙役将这份状子连同窦娥身上的黑斑证据一起交给知县大人。
县令接过状子和证据看了起来。看着看着,他对围观的群众说:“各位父老乡亲,本县已看过状子,了解了案情。现在,本县一定要为窦娥申冤。”说罢,县令当即命人将戏班子的人全部留下。同时,他又命人将死者的丈夫和当地保长找来。
县令对死者的丈夫说:“窦娥死的冤。现在,本县要将窦娥的尸体送回娘家,让你再为窦娥娶一房妻子。同时,本县还要罚戏班子300贯钱,用来答谢各位父老乡亲鸣冤。”死者的丈夫听罢县令的话后说:“大人明鉴。”
接着,县令又对当地的保长说:“本县要将这个戏班子的人留下审问几天。在审问期间,你们一定要好好看管他们。若有疏忽,你拿命来赔。”
保长忙说:“大人放心。”当天晚上,县令又将戏班子的人传来问话。戏班班主被传到堂上后说:“大老爷在上,草民冤枉啊!”
县令忙问:“你有什么冤枉?”戏班班主说:“窦娥的死与草民无关呀!县令听罢说:“本县已经验过尸了。现在有证据证明窦娥是冤死的。”戏班班主忙说:“草民真的没有谋害窦娥呀!他怎么会突然死了呢?”
县令又说:“本县已将你传到堂上问话。现在你必须如实回答本县的问话。否则,大刑侍候。”接着,县令喝道:“来人!”随着县令一声喝令,几个衙役冲了上来。他们把惊堂木一拍说:“大人传你问话,你必须如实回答。”
面对严厉的审讯和威逼恐吓,戏班班主一下没了主意。此时的他已被吓得面无血色、惊慌失措、语无伦次、浑身发抖、瘫倒在堂上。面对这种情况,县令觉得如果再审下去也问不出什么结果。于是他便对衙役们说:“将戏班子的人先押下去。”然后他将《宋刑统》翻开查阅了一会儿后对身边的师爷说:“根据《宋刑统》第×条第×款的规定:这种情况下应判处戏班子的人为死罪。”师爷听后想了想说:“大人此判不妥呀!按照《刑律》规定:在这种情况下应判处戏班子的人流放三千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