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一眼就看到了舞厅中央的玫瑰。
她耳边的玫瑰摇摇欲坠,让他的心也忍不住轻轻摇曳。
少年的心动是措不及防的。
像是那吸了大烟的官人,心甘情愿倾家荡产,只为一时的如梦如幻。
他在晚风最盛的时候去找她,她只当他是个色欲熏心的公子哥,不做理会。
他不死心。他一次又一次去找她。
最后一次,他带了一支玫瑰,终于被美人迎进门。她笑着说,她花名玫瑰,平生最喜玫瑰。
玫瑰,玫瑰。
他从前觉得玫瑰俗艳,如今却是如此喜欢咀嚼这两个字,叫一句玫瑰,也能令他心神荡漾。
他缀了学,和家里断绝关系,成了玫瑰身边一个端茶倒水的小厮。
从公子哥到小厮,待遇天差地别。有人问他委屈吗,他笑着摇摇头。
有玫瑰在身边,怎么会觉得委屈呢?
他没什么学问,肚子里也没有墨水,只晓得写写情歌,弹弹吉他。
他为她写情歌。每次玫瑰唱完了歌,他就陪着她在满是繁星的窗前,抱着吉他唱他稚嫩而充满爱意的情歌。
玫瑰喜欢听他唱情歌,她最爱听他唱那一句“玫瑰,玫瑰”。
她说,她终有一日要逃。逃出这纸醉金迷而又腐败破烂的老皇城。
她要去遥远的欧洲,那里各种思想激情碰撞,有先进的知识和技术,有潮流的时尚,女性也能和男性一样抛头露面。
玫瑰当开在精致的洋人花园,而非衰败的枯泥烂草间。
可是她笨拙幼稚的逃跑计划失败了。
她死在玫瑰最盛的季节。
那来抓他们的舞厅老板猥琐地笑着,金牙从嘴里渗出一丝恶心的光。
当晚,玫瑰的初夜被卖了出去。
金主是个年过半百的老地主。
他的心像被撕裂了一样痛。当然他也讨不到什么好,他领了三十板子。
白衬衫被染得鲜红。
疼吗?他一点也不觉得。他心心念念牵挂着玫瑰,他觉得玫瑰比他疼千万倍。
少年的脸上是无尽的恨意。
那老板骂骂咧咧地从玫瑰房里出来。
玫瑰被三尺白绫吊在房梁上。
她自杀了。
那么美的玫瑰,有着夜莺一样娇嫩的嗓子的玫瑰,想要去欧洲的玫瑰。
她那么想摆脱那些封建枷锁的禁锢,她才不稀罕当歌女,她想做模特,她想做欧洲任意一个能被人尊重的女性。
她的生命在这个晚上凋零。
她就这么死了,像是黄粱一梦,蜻蜓点水。在他漫长的生命里轻轻划过一笔,就离开了。
玫瑰,玫瑰。
玫瑰终究没有去到精致的洋人花园,玫瑰枯萎在了枯泥烂草间。
她生前喜爱玫瑰。
可他已经没有钱去买玫瑰了。
他便从那富贵人家的花园里偷摘了一朵,他记得她说过,她爱的玫瑰,是娇生惯养在洋人花园里的富家小姐。
她才不要路边捡来的野花。
他在她满是白玫瑰的坟前放了一朵红玫瑰,那猩红有些灼眼。
白玫瑰哪里配得上你呢?
他在她的坟前把红玫瑰的刺挑干净。
双手鲜血淋漓,散落在白玫瑰上,染红了一地苍白。
春风里弥漫着热烈的爱意,白玫瑰与红玫瑰窃窃私语。少年已长成青年,姑娘永远停在姑娘的十八岁。
他把夕阳和云霞当做她的影子,在云霞艳丽的长发下,抱着吉他唱了最后一首情歌。
“玫瑰,玫瑰。”
我想你了,玫瑰。
他笑着,随意抓起一把她坟前的土,塞进嘴里咀嚼,死命咽下。
可惜那土又干又臭,很呛人。
她说过的。
如果她死了,她不要做什么星星,而要化作花泥,终其一生将养分献给她爱的玫瑰。
那他便带上她的尸身,去看这世间仅存一点灿烂的人间烟火。
他要带她行至黄昏日落处,看春风,把玫瑰如何娇宠,再在她的耳边,呢喃爱意。
玫瑰,玫瑰。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