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代·官职】
正一品:
【职官】:太师、太傅、太保、左/右丞相、少师,少傅,少保
【爵】:王
从一品:
【职官】:枢密使、太子太师、太子太傅、太子太保
【文散官】:开府仪同三司
【武散官】:骠骑大将军
【爵】:嗣王、郡王、国公
正二品:
【职官】:知枢密院事、参知政事、同知枢密院事,太尉
【文散官】:特进
【武散官】:辅国大将军、镇国大将军
【爵】:开国郡公
【勋】:上柱国
从二品:
【职官】:签书枢密院事、观文殿大学士、太子少师、太子少傅、太子少保、御史大夫、六部尚书、左右金吾卫/左右卫上将军、冀/兖/青/徐/扬/荆/豫/梁/雍州牧、殿前都指挥使、节度使
【爵】:开国县公
【勋】:柱国
正三品:
【职官】:观文殿学士、翰林/资政/保和殿大学士、翰林学士承旨、翰林学士、资政/保和/端明殿学士、龙图/天章/宝文/显谟/徽猷/敷文阁学士、枢密直学士、左右散骑常侍、权六曹尚书
【文散官】:金紫光禄大夫
【武散官】:冠军大将军、怀化大将军
【勋】:上护军
从三品:
【职官】:龙图/天章/宝文/显谟/徽猷/敷文阁直学士、御史中丞、开封尹、尚书列曹侍郎、诸卫上将军、太子宾客/詹事
【文散官】:银青光禄大夫
【武散官】:云麾将军、归德将军
【爵】:开国侯
【勋】:护军
正四品:
【职官】:给事中、中书舍人、太常/宗正卿、秘书监、诸卫大将军、殿前副都指挥使、承宣使
【文散官】:正奉大夫、中奉大夫
【武散官】:忠武将军、壮武将军
【爵】:开国伯
【勋】:上轻车都尉
从四品:
【职官】:保和殿/龙图/天章/宝文/显谟/徽猷/敷文阁侍制、左右谏议大夫、权六曹侍郎、国子祭酒、少府/将作监、诸卫将军
【文散官】:太中大夫、中大夫
【武散官】:宣威将军、明威将军
【勋】:轻车都尉
正五品:
【职官】:马/步军都指挥使、副都指挥使、观察使、通侍/正侍/宣正/履正/协忠/中侍大夫
【文散官】:中散大夫、朝奉大夫
【武散官】:定远将军、宁远将军
【爵】:开国子
【勋】:上骑都尉
从五品:
【职官】:太常/宗正少卿、秘书少监、内客省使、延福宫使、景福殿使、枢密都承旨、中亮/中卫/翊卫/亲卫大夫、殿前马/步军都虞候、防御使、捧日/天武/龙神卫四厢都指挥使、团练使、诸州刺史、驸马都尉
【文散官】:朝散大夫、朝请大夫
【武散官】:游骑将军、游击将军
【爵】:开国男
【勋】:骑都尉
正六品:
【职官】:集英殿修撰、左右司郎中、国子司业、军器监、都水使者、内侍省都知/副都知、宣庆/宣政/昭宣使、拱卫/左武/右武大夫、内侍省押班、枢密承旨/副承旨
【文散官】:朝奉郎、承直郎
【武散官】:昭武校尉、昭武副尉
【勋】:骁骑尉
从六品:
【职官】:起居郎、起居舍人、侍御史、左右司员外郎、右文殿/秘阁修撰、开封少尹、开封府判官/推官、少府/将作/军器少监、和安/成和/成安大夫、陵台令
【文散官】:奉直郎、通直郎
【武散官】:振威校尉、振威副尉
【勋】:飞骑尉
正七品:
【职官】:殿中侍御史、左右司谏、侍讲、直龙图/天章/宝文阁、枢密副承旨、武功至武翼大夫、成全/平和/保安大夫、翰林良医、赤县令
【文散官】:朝请郎、宣德郎
【武散官】:致果校尉、致果副尉
【勋】:云骑尉
从七品:
【职官】:左右正言、符宝郎、监察御史、直显谟/徽猷/敷文阁、太常/宗正/秘书丞、大理正、著作郎、崇政殿说书、内符宝郎、正侍至右武郎、武功至武翼郎、和安至保安郎、翰林医官、閤门宣赞舍人、判太医局令、翰林医效/医痊
【文散官】:朝散郎、宣奉郎
【武散官】:翊麾校尉、翊麾副尉
【勋】:武骑尉
正八品:
【职官】:秘书郎、太常博士、枢密院计议官/编修官、敕令所删定官、直秘阁、著作佐郎、国子监丞、国子博士、大理司直/评事、训武/修武郎、内常侍、京府判官、京畿县令、赤县丞、太史局五官正、中书/门下省录事、尚书省都事
【文散官】:给事郎、承事郎
【武散官】:宣节校尉、宣节副尉
从八品:
【职官】:少府/将作/军器/都水监丞、秘书省校书郎/正字、太常寺奉礼郎/太祝、太学/武学/律学博士、主管太医局、閤门祗候、东/西头供奉官、从义/秉义郎、节度掌书记、观察支使、承直/儒林/文林/从事/从政/修职郎、京畿县丞、诸州县令/丞、赤县尉、防御/团练副使、太史局丞/直长/灵台郎/保章正、翰林医愈/医证/医诊/医候、守阙主事/令史/书令史
【文散官】:承奉郎、承务郎
【武散官】:御武校尉、御武副尉
正九品:
【职官】:殿头高品、郊社/籍田/太官令、国子太学正/录、武学谕、律学正、太医局丞、忠训/忠翊/成忠/保义郎、挈壶正、京畿县尉、诸州别驾/长史/司马、枢密院守阙书令史
【文散官】:儒林郎、登仕郎
【武散官】:仁勇校尉、仁勇副尉
从九品:
【职官】:高班、黄门内品、承节/承信/迪功郎、诸州县尉、城砦/马监主簿、诸州司士/文学/助教、翰林医学
【文散官】:文林郎、将仕郎
【武散官】:陪戎校尉、陪戎副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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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代·官制】
宋代职官制度颇为复杂。它虽然在形式上承袭了唐代后期和五代后周的旧制,实际上陆续作了一些重要的改革。从宋太祖开始,用设官分职、分割各级长官事权的办法,削弱了各级长官的权力,将权力集中于皇帝一身,加强了封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政治统治。本文首先介绍宋代职官制度的几个重要特点。
一、官、差遣和职
宋代官制的第一个特点,是官员的官称和实际职务基本分离。唐代则天后广招人才,派往各地去“试官”,称为“差遣”。此后,只是局部的临时性措施,到宋代则形成一种制度。在宋太祖、太宗统一各国的过程中,留用了大批各国旧官员,使这批官员保持官位,领取俸禄,但不使掌握实权,只对其中的可靠者安排一些实际职务。对于宗室、外戚、勋旧,也仅授予高官,优加俸禄,而不给实职。真宗时,便把这些措施加以制度化。按照这一制度,一般官员都有“官”和“差遣”两个头衔,有的官员还加有“职”的头衔。
(一)官:指正官或本官。宋初利用唐代的三省六部等官名组成官阶,如左、右仆射,六部尚书、侍郎,大夫,郎中、员外郎,卿、少卿等,在成为官阶的名称后,失去了原有的意义,变成了官阶的一个资级,不再担任跟官名相应的职务。这些官名只用以定品秩、俸禄、章服和序迁,因此称为正官或本官,又称“阶官”或“寄禄官”。其中有文资、武阶的区别。
(二)差遣:指官员担任的实际职务。又称“职事官”。差遣名称中常带有判、知、权、直、试、管勾、提举、提点、签书、监等字。如知县、参知政事、知制诰、直秘阁、判祠部事、提点刑狱公事等。也有一些差遣名称并不带有上述各字,如县令、安抚使等。官阶按年资升迁,即使不担任差遣,也可依阶领取俸禄,而差遣则根据朝廷的需要和官员的才能,进行调动和升降。所以,真正决定官员实权的不是官阶,而是差遣。当时士大夫“以差遣要剧为贵途,而不以阶、勋、爵邑有无为轻重”。
(三)职:一般指三馆(昭文馆、史馆、集贤院)和秘阁中的官职,如大学士、学士、待制等,是授予较高级文臣的清高的头衔,并非实有所掌。宋神宗元丰三年(1080年)官制改革,撤销馆职,另设秘书省职事官,自秘书监臣、著作郎以下,都称馆职。其他文臣兼带馆职,武臣带阁门宣赞舍人,则称“贴职”。由于官场中有时也称各种差遣为职,因此常以“职名”来称呼帖职,以示区别。
北宋前期官称和实际职务分离的制度,是当时政治制度发展的必然结果。统治者据此可提拔官阶较低而有才能的官员担任要职,也可撤换无能的官员到闲职,这有利于统治者掌握用人大权,又有利于提高各级官府的行政效能。应该说,这是一种进步的措施。但是,历时稍久,官称和实际的分离,使朝廷内外大批官员无所事事。三省六部二十四司名义上都有正式官员。正如《宋史•职官志》序说:“事之所寄,十亡二三。”仆射、尚书、丞、郎、员外,“居其官不知其职者,十常八九。”这样,各级官府层次重复,叠床架屋,官僚机构变得空前庞大。后来,神宗以《唐六典》为蓝图,设置各级官衙,规定官员的编制和职权、官阶。新制定并省了一些机构,撤销了一些徒有空名的官称,使中央文官的官称和实职一致,采用旧文散官的名称重新编制成二十五阶,依此来定俸禄,减少官员等级,改为九品正、从共十八阶。哲宗时,因官阶减少,官员升迁过速,且易混杂,乃将寄禄官分为左、右,进士出身者加左,其他出身者加右。徽宗时,改定选人的寄禄官为承直郎等七阶,使与京朝官的寄禄官相混一。同时,又增设升朝官。这样,文臣的寄禄官共三十七阶。
二、选人、京朝官和使臣、诸司使等
宋代官制的另一个特点,是文官按官阶分为选人、京朝官和升朝官三等,武官按官阶分为使臣、诸司使、横班三等。
文官:(一)选人——一般又称幕职州县官,是低级文臣阶官和地方官的总称。选人的寄禄官最初有四等七阶二十六种,其官品为从八品和从九品。其中从签书判官厅公事到军、监判官为幕职官,协助府、州长官处理政务,分案治事;从州录事参军到县尉为州县官,分掌州、县事务。选人的阶官和职官比较丛杂,常有以京西路某县令为阶官而实际任河北路转运司勾当公事,或以陕西路某军节度判官而实际任河东某州州学教授者。选人须经磨勘(考核)和一定员数的举主推荐,根据本人有无出身和达到规定的考数(任职满一年为一考),才能升京、朝官。选人改为京、朝官,初任必须担任知县。神宗官制改革,未能整顿选人的官阶。徽宗崇宁间(1102—1106年),将选人七阶改为承直郎、儒林郎、文林郎、从事郎、通仕郎、登仕郎、将仕郎。政和间(1111—1118年),又将通仕郎改为从政郎,登仕郎改为修职郎,将仕郎改为迪功郎。南宋时沿袭此制。
(二)京官——唐代从宰相而下在京师做官者,都称“京官”。其中常能朝见皇帝者称“常参官”,此外称“未常参官”。宋代京官的含义出现变化,仅指与选人品级相近而在京任职、又不常参的低级文官,实际类似唐代的未常参官。京官的寄禄官,北宋前期有秘书省著作佐郎、大理寺丞以下到秘书省校书郎、正字、将作监主簿等。神宗改制,自下而上有承务郎、承奉郎、承事郎、宣义郎、宣德郎(徽宗政和间改称宣教郎)等五阶,其官品从九品、正九品和从八品。宋初由吏部主管京官注授差遣事宜,太宗时设差遣院,跟升朝官一起,由差遣院委派差遣。神宗官制改革,废除京官之名,规定在法律上和一般公文中都称“承务郎以上”,不过社会上士大夫们仍旧沿袭旧称京官。
(三)升朝官——唐代常参官到宋代称“升朝官”,是可以朝见皇帝和参加宴坐的中、高级官员的总称。北宋前期,文臣自太子中允,武臣自内殿崇班以上为升朝官。神宗改制,文臣自通直郎到开府仪同三司,武臣自修武郎到太尉,为升朝官。又改侍从官以上官员每天赴垂拱殿朝见,称为“常参(日参)官”;朝廷各司的朝官以上官员,每五天一次赴紫辰殿朝见,称为“六参官”;在京的朝官以上官员,每逢朔(初一)、望(十五日)赴紫辰殿朝见,称为“朔参(两参或月参)官”。
武官:武官也按官阶分成横班、诸司使、使臣共三等。
(一)使臣——宋初武官处以“三班”者,称“祗应官”,有左、右供奉班。太宗时因资品少,又陆续创设三班借职、三班奉职(原殿前承旨)、左右班殿直、左右侍禁、东西头供奉官,称“小使臣”;内殿崇班、内殿承制以及阁门祗候称“大使臣”。大、小使臣都有三班院统辖。徽宗政和二年(1112年)其他武官都改称“大夫”或“郎”唯独使臣依旧不改。高宗时重定武阶,其中小使臣八阶,大使臣两阶。
(二)诸司使——宋初承后唐之制,在三班之上,设诸司使、副,当时尚有正官担任实职,但后来逐步变成阶官。自皇城使至拱备库使,共四十使,是诸司正使;其副是诸司副使。诸司使和副使又各分为“东班”和“西班”。自皇城使至翰林医官使共二十使为东班,自宫苑使至备库使共二十使为西班。东班和西班因朝参时班位的排列方向而得名。诸司使副到徽宗政和二年,改用新名,凡正使称“大夫”,副使称“郎”。其中东班只保留武功大夫一阶,副使称武德郎;西班合并为七阶,即武德、武显、武节、武略、武经、武义、武翼等大夫或郎。东西班官都是正七品。
(三)横班——比诸司使更高的武阶是横班,又称横行。也分正、副使,正使是内客省使、客省使、引进使、四方馆使、东上阁门使、西上阁门使;副使是客省副使、引进副使、东上阁门副使、西上阁门副使;共十阶。朝参时位在东班前,形成横行。徽宗时,改正使为大夫,副使为郎,共十二阶。后又增设宣正等大夫、郎十阶。总计原有的官阶,共二十五阶。正使为正五品到正六品,副使为从七品官。武官还有一种“阁职”,类似文官中的馆职,被人们视为“有列清选”。有阁门祗候,东、西上阁门通事舍人,东、西上阁门使等。徽宗时,改通事舍人为宣赞舍人。凡带阁门之职,都称为“阁职”。此外,宋代以节度使和观察使为“两使”,以节度观察留后(承宣使)、观察使、防御使、团练使、刺史等不带阶官者为“正使”,而以带阶官即兼领他官者为“遥郡”。遥郡的地位比正任低,但俸禄相同。高宗初年,武将张俊曾任“拱卫大夫、徐州观察使、带御器械、御营司使前军统制”,因其带拱卫大夫阶官而任徐州观察使,故属遥郡之列。此时由于“平贼”有功,赏其“落阶官”,转为正任。两使和正任实际是武官的另一种官阶。
三、权、行、守、试
宋代官制的第三个特点,是官员的寄禄官名称前大都加上“权”或“行”、“守”、“试”等字,以表示职事官与寄禄官的关系。凡除授职事官,都依寄禄官阶的高低,在寄禄官前加这些字。其中侍郎、尚书初次任职,必定担任“权”官,亦即有一定的试用期,然后升为真官,再正式冠以试或守、行字。神宗官制改革,规定分行、试、守三等:凡官员的寄禄官高于职事官一品者,带行字;寄禄官低于职事官一品者,带守字;寄禄官低于职事官二品以上者,带试字。哲宗时规定,已任正官者,都改试为守。徽宗时,扩大到选人在京职事官,都依品阶带行、守、试,外任者一律不带。职事官相同而寄禄官前行、守、试字不同的官员之间,职钱也有一些差别。如御史大夫和六曹尚书,“行”者每月职钱六十贯,“守”者五十贯,“试”者五十贯。职事官跟寄禄官相当的官员,则不称行、守、试,其职钱按“行”者发给。
四、爵、食封和食实封
宋代官制的第四个特点,是一部分附加性官衔失去了实际意义,几乎变成了单纯的虚衔。宋代的附加性官衔中仍旧保留爵和食封、食实封,但跟唐代又不同。爵增为十二级,为王、嗣王、郡王、国公、郡公、开国公、开国郡公、开国县公、开国侯、开国伯、开国子、开国男。凡封爵都有食邑。食邑从一万户到两百户共分十四等。食邑仍是虚数,食实封才有一点好处。朝廷封邑诰命常将食邑和实封并列。食实封从一千户到一百户共分七等。实封数约为虚数的十分之四。食邑还不限于封爵,凡宰相、亲王、枢密使、三司使、殿阁学士以至侍郎、卿、监等文武大臣,或位臻将相,都赐食邑。食邑增加到一定数量,则可循资封公封侯。食实封者,按实封一户,每日计钱二十五文,随月俸向官府领取。
五、结衔
宋代官制的第五个特点,是官员的官衔颇为复杂,在神宗改制前更是如此。北宋前期,沿袭晚唐五代馀习,每名官员都有一连串的官衔,由寄禄官阶、散官阶、差遣、封爵、食邑等按规定的顺序组合而成,称“结衔”,越是高官,衔头越多,结衔越长。结衔具体体现了宋代的官制,为了使读者有所了解,试举几例剖析:
(一)宋真宗天喜五年(1021年),朱某的系衔为“两浙路提点刑狱、劝农使、朝奉大夫、行尚书度支员外郎、护军、借紫”。其中“两浙路提点刑狱”是朱某的差遣,即实际职务。“劝农使”是兼职,路、州级长官都要兼劝农使、副使或劝农事。“朝奉大夫”是文官的散阶,又称文散官。朝奉大夫的官品为正五品下。“行尚书度支员外郎”是本官阶即寄禄官阶。“护军”是勋的第四级。宋代依官品定勋,有上柱国、柱国、上护军等十二级。“借紫”是服色的一种。宋代寄禄官四品以上才能穿紫色公服,朱某为正五品下,而朝廷特赐服紫,所以在衔内称“借紫”。
(二)《资治通鉴》第一卷司马光署名的系衔为“朝散大夫、右谏议大夫、权御史中丞、充理检使、上护军、赐紫金鱼袋。”其中“朝散大夫”是文散阶,属从五品下。“右谏议大夫”是寄禄官阶。“权御史中丞”是差遣。御史中丞原为从三品官,而司马光的官品仅至从五品下,说明品阶不够高。按规定,凡御史中丞而“官未至者,皆除右谏议大夫权”。“理检使”是御史中丞的一种兼职。“上护军”是勋的第三级。“赐紫金鱼袋”是赐的第五等。宋代的赐有赐剑履上殿、诏书不名共六等。
朱某和司马光的上述结衔反映了神宗改制前的情况。
(三)宋理宗开庆元年(1259年),吴潜的系衔为“观文殿大学士、银青光禄大夫、沿海制置大使、判庆元府事兼管内劝农使、金陵郡开国公、食邑五千九百户、食实封一千七百户。”其中“观文殿大学士”是一种附加性的官衔,即帖职。“银青光禄大夫”是文官阶,属从二品官。“沿海制置大使、判庆元府事兼管内劝农使”是差遣。南宋在庆元府(即明州,治今浙江宁波)设沿海制置司,由庆元府长官兼任制置使;同时,宋制以宰相、三公、三少等出镇,概称“判”某“军府事”,吴潜曾任右丞相兼枢密使,故称“判庆元府事”,而不称“知庆元府”。“金陵郡开国公”是爵的第六等。“食邑五千九百户、食实封一千七百户”是所封户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