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本小说网 > 明星同人小说 > 抢走看上两辈子的老婆计划
本书标签: 明星同人 

抢走看上两辈子老婆的计划(3)

抢走看上两辈子的老婆计划

轩祺

祺桉亓.(冬日限定小马)

第二天

严浩翔马嘉祺,过几天剧组重聚,我想演男一,不想演男二,你看能不能和他谈一谈?

第二天,他拒绝了被宋亚轩抱回公司的提议,让宋亚轩先去停车,自己一瘸一拐的走进来

刚出电梯,马嘉祺就遇到了打完电话的严浩翔,他并没有听清对方说了什么,因为在他看到对方的一瞬间,脑子突然死机了

那一刹那,许多幅画面浮上来――严浩翔光明正大的出轨在他面前与许河拥抱,把他买回去当玩具屈辱,将他锁死在房间,日日夜夜见不到阳光,将他的心杀死,将他的身子摔得粉身碎骨

他的心脏仿佛被一只无形的手抓住,捏着他喘不过来气去

严浩翔马嘉祺,你听见我说话了吗?

严浩翔不耐烦的拿手在他的面前晃了晃

马嘉祺慌了神的往后退。与此同时,电梯门再次打开,另一只手搭上他的肩,将他搀扶住

宋亚轩哥哥,吃块糖

嘴里被塞了一块硬糖,马嘉祺没有任何犹豫,咬碎直接咽了下去,糖果的棱角划的他嗓子发痛,才让他找回了理智

痛感提醒着他,这是现实,他还没有死

严浩翔看他两人的举止亲密,皱着眉,上前把宋亚轩的手拍掉,将他拉入怀中警惕的问

严浩翔你来干什么?

宋亚轩笑了笑,没有说话

马嘉祺神色淡淡的脱离他的怀抱,主动站在宋亚轩身边,向他介绍

马嘉祺他是公司的新人,宋亚轩,你认识一下

严浩翔怔住,忍着怒气拉过马嘉祺问

严浩翔新人?你不是说公司只供我一个艺人吗?

马嘉祺抿了下嘴唇 抬起头直视他的眼睛

马嘉祺我没有说过这样的话,我需要挣钱,需要收人养人

严浩翔你家里不是有很多钱吗?公司运营不是可以继续吗?

马嘉祺还是第一次听到他在他的面前说出这种话,心下一阵烦躁

马嘉祺我不能随便霍霍我家的钱。严浩翔,你不要太自私

严浩翔我自私?你是要为了他跟我吵架吗?

严浩翔指着站在一边的宋亚轩问

严浩翔你之前不是拒绝了所有投资简历的人吗?你现在有没有把我放在眼里?马嘉祺,你还有没有把我当成你的男朋友?

马嘉祺严浩翔,你昨晚把我的东西全部扔进河里的时候,我已经默认我们分手了

严浩翔我说分手了?

马嘉祺我说的要分手

严浩翔红着眼睛咬牙,把他按在墙上吻上他的脖子,与其说是吻,不如说是咬,鲜血的味道瞬间就弥漫开来

严浩翔我不会同意分手的,马嘉祺,你也别想来找人气我

脚底的伤口隐隐作痛,被严浩翔咬的眼前一黑,他不明白,严浩翔在发什么疯,赶他走的也是他,不让他走的也是他

又是这种窒息的感觉,又让他想起沉入河底的痛苦

马嘉祺走开,严浩翔……

严浩翔马嘉祺,你这辈子都得死在我身边,你不可能走开

是他死都是死在严浩翔手里

马嘉祺猛地一怔,垂下手,任由他当着众人的面强吻他,对面甚至试图解开他的衣服,露出那些不堪的痕迹证明他们之间不可磨灭的关系

宋亚轩我说――

一只手突然抓住严浩翔的手腕,一把将他拉离了马嘉祺

严浩翔喘着粗气,死死的盯着宋亚轩

气氛一下到达了剑拔弩张,马嘉祺有些站不住脚歪了一下身子,恰好被宋亚轩顺势搂在怀里

宋亚轩前男友强吻的话,也算是性骚扰吧

宋亚轩拨开严浩翔的手,把外套脱下,披在马嘉祺身上,将人护在身后

宋亚轩你那些破事,需要我现在说出来吗?

严浩翔瞳孔猛缩,一下子推开了他,咬牙切齿

严浩翔闭嘴,那件事跟你无关

严浩翔别以为马嘉祺收留了你,你就可以趾高气扬,你只不过就是个过街老鼠

他越过宋亚轩,看向后面,脸色苍白的马嘉祺

严浩翔到时候记得帮我去谈事

说罢,便趾高气扬的走了

严浩翔前脚一走,宋亚轩转身便抱起了马嘉祺,吃瓜群众的化妆师们指引下,把马嘉祺送进休息室里

宋亚轩我就说我帮你吧,现在好了,伤口又裂开了,

宋亚轩看了眼马嘉祺的嘴

宋亚轩现在倒好,又多了一道伤口

他熟练的拆下绷带,拿出随身携带的新绷带和酒精,帮马嘉祺换上,马嘉祺的问

马嘉祺你怎么还带了这个?

宋亚轩脸色没有什么变化,但动作慢了一瞬

宋亚轩……没什么,觉得可能用到就带来了

马嘉祺可你看见我和严浩翔是恋人的这件事,并没有感到很意外,你们两个甚至还认识,怎么回事?

话音刚落,宋亚轩抬起湿润的眼睛,小声解释

宋亚轩我不是被网上说霸凌通公司艺人……那个艺人和严浩翔认识,严浩翔还骂了我一顿

下意识的直觉,马嘉祺抬眼问

马嘉祺是许河吗?

宋亚轩是……你怎么认识他?

宋亚轩满脸意外

作为重生之人,在他的记忆里,马嘉祺不应该那么早就认识许河了呀,两人的正式见面应该在几天后的酒会里

而严浩翔和许河的暗度陈仓,则是一年之后才被捅出来的

马嘉祺原来那么早就开始了呀

看着马嘉祺攥紧的双手,宋亚轩心中微动

或许马嘉祺和他一样,带着记忆回到某个时间点

上一章 抢走看上两辈子的老婆计划(2) 抢走看上两辈子的老婆计划最新章节 下一章 抢走看上两辈子老婆的计划(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