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春的第一缕曙光越过沉云,驱散了阴霾,冬不再久留,已然离去。朝阳温和的光打在玻璃窗上,唤醒了沉睡中的少年。
他坐起身,揉了揉乱糟糟的头发,金灿灿的发色与少年相衬,仿若初春就绽放的向日葵。
阳光透过玻璃窗,格外偏爱少年,映在少年的身上,少年身着黑色毛衣和白色长裤,整洁的被褥落在床的一角。
意气风发的少年总是充满朝气,无论是枝桠疯长的盛夏还是叶落草枯的严冬,春日初升的太阳如同少年的心,懵懂却勇敢。
初春时,学生们尚未返校,十七岁的大好年华分外值得珍惜,少年戴着鸭舌帽,在假期末尾,他打算与许久未见的人相约见面。
太阳高挂在蔚蓝的天空中,少年向四周张望,直到一个长相清冷又不失稚嫩的男孩走来。
“格瑞!”少年挥着手,热情地喊着旧友的名字,被唤作格瑞的少年点了点头,快步走到他身边。
“金,抱歉,我来晚了。”格瑞微微垂头,槿紫色的眸底尽是温柔,十七岁的他们不过是情窦初开的少年郎,将自己的爱掖在心底。
“没关系啊!话说今天叫格瑞出来却没有什么计划呢。”金略带歉意地笑笑,随后牵起了格瑞的手,“不过我们可以去落日山,我们一起去看春天的第一次落日吧!”
格瑞的眼神落在金充满笑意的眸中,又垂眸看着握住自己的那只白皙的手,他曾经从来没有让金与他有过肢体接触,这是第一次。
儿时的情感一点一点积攒起来,直到现在才在格瑞心中炸开,他知晓他对金有多么喜欢,可是他没有那么勇敢,只能将爱埋藏在心里,永远不被揭露。
“好。”格瑞的脸上也挂起了笑容,一个不易察觉的笑,他不爱笑,也曾因此被取了一个死面瘫的外号,金是第一个愿意和他一起的人。
小孩子的心是最容易捉摸的,那时的他们天真烂漫,十年的相处使他们如同亲人一般,三年未见却从未断过联系,这是他们三年来的第一次重逢。
落日山的山脚下,他们开始向上走,像追随太阳的脚步一般,仰望山腰,两个少年肩并肩,有说有笑,或许他们已经许久没有一起畅谈了吧。
不知过了多久,少年的汗水洒下,山顶上,他们仍然牵着对方的手,看着山尖上的落日。
“格瑞,”金仰头看着格瑞,“你知道为什么夕阳有了晚霞会更美吗?”
格瑞愣了愣,点点头道:“因为夕阳与晚霞,结合在一起,就会变成最完美的落日。”
“不是哦。”
金露出了明媚的笑容:“因为夕阳遇见晚霞,就像我遇见你一样,希望在你面前,把自己变得更好。”
格瑞的心一颤,他不确定这是玩笑话还是金的内心,藏匿了许久的心似乎早已被看穿,格瑞的心,跳得很快,又感到一些慌张。
“格瑞,你会觉得很肉麻吗?可是我是认真的。”金认真地看着格瑞,一字一顿地说,“而且啊,我很早就开始喜欢你了,格瑞。”
“不肉麻。”
格瑞握紧了金的手,注视着金的双眸:“我也是,我喜欢你。”
十七岁的少年风华正茂,难掩心中欢喜,纯粹而青涩的爱无一不透露着他们的小心,春日胜过了一切,夕阳的余晖胜过了黎明的曙光。
我与你的春日,是我与你在一起的第一个春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