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给你做,也可以。
丁程鑫其实吃过很多次马嘉祺做的饭,也是见识过他的厨艺。
不说堪比五星级米其林大厨吧,但也一定是好吃的。
三年前遇见马嘉祺之前,他因为各种应酬,经常宿醉,宿醉的结果就是第二天起床什么也吃不下,往往喝一天的水就过去了。
这样的坏习惯持续了很长时间,不知不觉中,就有了严重的胃病。
再加上他不会做饭,出去吃饭也是在那些高档餐厅。
那里的食材确实新鲜,那里的摆盘确实高档。
可是又确确实实的,味道一般。
他也记不清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出去吃饭的次数渐渐减少,周末的他已经习惯了窝在两人的小屋里,吃爱人为他亲手煮的饭菜。
都是一些很平常很平常的家常菜,有的时候甚至只是清汤面。
可是无论是在面条底部发现荷包蛋的惊喜,还是坐在对面从不催促他的爱人,都让他迷恋上了这种感觉。
家的感觉。
这三年间他也不是没有下过菜馆,甚至专门去找过家常菜馆,却再也没有尝到过熟悉的味道。
而现在给他制造那种味道的主人,正对他说,“我给你做,也可以。”
他就这样呆呆的看着马嘉祺,就像是以为自己置身梦中一样,迟迟没有下一步动作。
面前小狐狸刚刚洗漱完毕,额前的头发丝上还有洗脸时沾上的水渍。
清眷的面容,绯色的嘴唇,就这样天真的看着他。
马嘉祺“……你收拾一下。”
他强忍着那股欲望别开视线,有些不自然的转移了话题。
马嘉祺“我下午带你去音乐节。”
这是他第二次被允许外出。
一时间没有反应过来,有些迷茫的眨眨眼。
然后才有些不确定的问。
丁程鑫“……音乐节?”
马嘉祺“嗯。”
马嘉祺“会有很多歌手和明星去。”
马嘉祺“包括以前……你喜欢的那位。”
他说的是以前,而不是三年前。
丁程鑫明白为什么,“三年前”在两人之间已经不仅仅是表示时间的代词,其中承载着的,隐藏着的,还有太多太多。
是导火索,亦是厚尖冰。
三年前他有一位很喜欢的Alpha女性歌手,那歌手的音乐都很有特色,虽然很多人都说她的歌吵吵闹闹的,但是丁程鑫听了,却能够放松下来。
这三年期间,工作的忙碌,生活的困苦,都让他将这位被他短暂认为是乌托邦的女歌手忘记。
他没有想到,马嘉祺还记得,并会主动提起。
毕竟三年前的马嘉祺就是一个还未长成的少年模样,有自己的小脾气,最重要的,还是个醋缸子。
唯一和丁程鑫不同的,大概就是他吃醋了会说,会明确的表示“我不开心”,或者是“你快哄我”。
所以两人之间,马嘉祺的吃醋带来的往往不是争吵,更像是一种调情。
对于这位女歌手,马嘉祺也曾很“绿茶”的表示过,
马嘉祺“要是我唱歌有那么好听就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