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考试结束后,左航和张峻豪回到自班收拾完东西后就相伴逃课去解决麻烦了
另一边的施意绵也想着逃课出去,但是呢!张极这几天管她也管的严
这下她就只能先和张极吃完晚饭然后再随便扯一个理由出逃
张极你怎么了啊,从昨天到现在你怎么一直都心不在焉的啊
张极喝了一口粥缓缓的开口道
施意绵没怎么,吃饭吧
张极行吧
张极见施意绵不肯说,便放慢了吃饭的速度决定跟施意绵就这么耗下去
施意绵实在是等不及了,便起身收拾餐盘
施意绵那个我有点不舒服,想去一下医务室就先走了
张极你要去医务室,需要我陪你吗?
施意绵不了,我自己一个人就可以了
张极行吧
张极话音刚落,施意绵就转身离开了。张极看着施意绵远去的背影随便扒拉了两口饭,随后便收拾餐盘起身离开
施意绵离开食堂后一路小跑来到了围墙边随后翻墙而出
后离开的张极则是悄悄的跟在施意绵的后面。他倒是要看看施意绵这一天到底在愁什么
他在看到施意绵翻墙而出后,便小心翼翼的来到围墙边,随后等待了个三五秒在翻墙出去
待张极翻出去后就看见施意绵沿着围墙一直直走,大约走了个十分钟左右拐进了一个胡同巷里
施意绵才刚走进去就看到张峻豪和左航在与外校的老大谈判。而江祁安正被两个小弟抓住双手按到在地
施意绵你们就这么把我校的人按在地上可不好吧!
头儿寻着声音看向了站在左航和张峻豪身后的施意绵。嘴角上挂着一抹微笑,玩味的说道
头儿呦,什么风把您给吹来了啊
头儿我还以为您不会来救地上的这小子了呢
头儿才刚说完,张极就出现在施意绵的身后
头儿呦,施小姐还带帮手来啊
施意绵感到疑惑,帮手?她就自己一个人来的啊,哪来的帮手啊
张极不是她带的,我自己来的
施意绵回过头去看张极,发现张极正生气的盯着自己。张极看了一眼施意绵后,又将视线转到头儿的身上
张极你们在这聚众斗殴可是要蹲局子的哦!
张极虽说这里是胡同巷子,但这可是学校附近,人流量挺多的,这巷子也不深,你说要是被人发现报警了可怎么办啊
张极而且今天是星期五,学生放学的高峰期哎!再加上你们是故意伤人,啧啧啧…这代价你们恐怕承担不起
头儿法律?呵,我们未成年能拿我们怎样啊
左航你真是法盲啊
左航年满16周岁,以聚众斗殴罪定罪构成成聚众斗殴罪的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情节严重的从重处罚
左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可能会受到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的处罚;如果造成了重大伤害,如致人重伤或死亡,刑罚会更为严厉,包括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等。
左航此话一出,头儿身后的两个小弟瞬间慌了
小弟A头儿,这可怎么办啊?我…我们不会真要坐牢吧
小弟B我不想坐牢啊,头儿
头儿你俩别TM废话了行不行,赶快把人给放了啊
头儿的话一出,两个小弟就把江祁安松开了,推到左航和张峻豪的身边了
头儿对不起啊!真的对不起,我该死,我再也不欺负他了,你就放过我们吧!我们不想蹲局子!
小弟A对啊,放过我们吧,大哥
小弟B是啊大哥,你大人有大量放过我们吧
张极行了,这次就放过你们了
张极话音刚落,那三个人就拔腿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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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的江祁安和那外校的学生是约架,那三个外校人构不成故意伤害罪,受害人江祁安是自愿受到伤害所以构不成。若想构成就得根据伤情鉴定来看,但是在这里江祁安的伤最多是轻微伤。轻伤都构不成更别提轻伤一级二级了。所以这里无法定罪为故意伤人罪,最多只能定为聚众斗殴罪
而文中提到故意伤人罪只是一个噱头,为了唬那三个外校学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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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集四人对人一进行殴打的是属于聚众斗殴的情节,有可能构成聚众斗殴罪。聚众斗殴罪所要求的三人以上,并非是聚众斗殴的各方都要达到三人以上,而只须具备其中一方人数达到三人或超过三人,对聚众斗殴的各方均能认定其聚众斗殴行为。因此,四个人一般算聚众斗殴。
1、客观要件:故意伤害罪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了非法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
(1)要有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
(2)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必须是非法进行的
(3)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必须已造成了他人人身一定程度的损害,才能构成故意伤害罪。
2、主体要件
故意伤害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故意伤害罪,其中,已满14周岁未满16周岁的自然人有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行为的,应当负刑事责任;致人轻伤的,则须已满16周岁才能构成故意伤害罪。
3、主观要件
故意伤害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结果,而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在一般情况下,行为人事先对于自己的伤害行为能给被害人造成何种程度的伤害,不一定有明确的认识和追求。无论造成何种程度的结果都在其主观犯意之内,所以,一般可按实际伤害结果来确定是故意轻伤还是故意重伤。故意轻伤的犯罪还存在犯罪未遂问题。但对重伤意图非常明显,例如企图严重毁容,并已着手实施的行为,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即使未造成任何实际伤害,也应按故意重伤罪(未遂)定罪量刑。
故意伤害罪处罚的相关规定
***********************【故意伤害罪;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故意伤害罪的认定标准如下:
1、要有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既可以表现为积极的作为,亦可以表现为消极的不作为。
2、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必须是非法进行的。如果某种致伤行为为法律所允许,就不能构成故意伤害罪,如正当防卫造成伤害而未过当的,医生对病人截肢治病等。经被害人同意的伤害,是否合法,要做具体分析。
3、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必须已造成了他人人身一定程度的损害,才能构成故意伤害罪。
就结果的严重程度而言,则有3种形态,即轻伤、重伤或死亡。如果没有造成轻伤以上的伤害如没有达到伤害等级或虽达到等级却属轻微伤,则不能以故意伤害罪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