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瞬间,我似乎能理解他的心情。
想起曾几何时,自己也那么疯狂地喜欢过一个人。就像影子追着光,朝着一个方向卯足了劲,怎么也停不下来。纵然付出很多没有得到回应,难过得想要放弃,却还是会因为他送了我一个小挂饰而开心一整天,虽然它廉价得像是从10元店里买回来的一样。
那时候的喜欢,是即使知道没有结果都不愿意放弃的喜欢。现在,我反而没有那个心思和精力去等待一个不可能的人了。
是谁曾说,人的一生至少应该有一次,为了某个人而忘了自己,不求有结果,不求同行,不求曾经拥有,甚至不求你爱我。只求在我最美的年华里,遇到你。
可能,人这一辈子真的要刻骨铭心地爱过一次,才不枉来人间走一遭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