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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题

你永远不知道我有多喜欢你

大抵喜欢一个人,就连情绪也会被他主使。

他高兴,你跟着欢呼雀跃,他难过,你也会不由自主地跟着闷闷不乐。他找你,你觉得阴天分外可爱。他不找你,你觉得大晴天也很无趣。

即使知道自己对他来说只是个不值一提的“备胎”,还是忍不住靠近,舍不得放下。就像在机场等一艘船,明知道船不会靠岸,却还是断不了念想又不确定是否会发生。

所以你苦苦追随着他的身影,执着地付出自己所有的好,希望有一天能考到满分被他破格录取。你日复一日地盼望,年复一年地等待,然而到头来才发现自己连准考证都没有。

夜里,你为他哭湿了枕头,在心里痛骂了自己千遍万遍。可是每次当你想要撤退,终究还是敌不过他在你朋友圈里留下的一个赞。

提起备胎,总是轻易就想起那句歌词:“没关系,你也不用给我机会,反正我还有一生可以浪费。”

如果你也曾这么热烈地喜欢过一个人,大概就能体会那种近在咫尺又无法拥有,想放弃又不忍抽离的心酸和痛苦。

而“备胎”这个角色,好像天生就被赋予了更多的暗淡和贬义。

其实当备胎也并没有什么可耻的,它也是爱的一种形式。正正是因为真心喜欢,才会把一腔柔情都给同一个人,才会给予他伤害你的权利。

只不过感情也是最不讲道理的东西,既然一厢情愿,就要愿赌服输。

上个礼拜跟老王去吃烧烤,他突然跟我说要去北京。我停下了嘴边吃到一半的玉米,很诧异地看着他。

在她身上耗了两年,也该结束了。

老王说的“她”,是他追了2年的女孩子小斐,他曾经的同事。

第一次见到小斐,老王就知道这就是他命里的劫数。

那天,他在100多号人的公司群,找到了小斐的微信。诚恳地介绍自己,从此开始了漫长的单恋。

为了跟小斐有多一些时间的接触,他租了小斐家附近的房子,每天名正言顺地跟她一起上班,一起回家。公司团建,他也永远是护送小斐的那一个。

老王把爱意都写在脸上。尽管没有明说,但小斐很清楚,只是没有点破,一直跟他保持着朋友的距离。

有一年圣诞,老王终于决定要跟小斐告白。

那天恰好公司聚餐。

老王那个糙汉子,在人群散尽之后,偷偷地自己第一次亲手包装的礼物塞到小斐手里。

小斐把礼物递了回去,说,老王,我一直把你当朋友。

老王笑着,又解释说,我就是单纯想送礼物给你,没别的意思。又趁机把礼物塞了回去。

其实故事到这里,答案已经很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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