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远徵弟弟已经完全想明白了,宫尚角便带着江玉燕转身离开,离去前,江玉燕也不忘叮嘱宫远徵最后一句。
“远徵弟弟,嫂嫂作为过来人,给你忠告,成婚前,是最好培养感情的时机,一旦成婚再培养,可就来不及了。没培养成功的话,很容易就会变成一对怨侣。”
“再则就是,人的劣根性,注定了轻而易举就能得到的,往往并不会被珍惜。所以,远徵弟弟,你好好想想吧。”
宫远徵有些出神的看着哥哥,嫂嫂离去的背影,他还能清晰的听到哥哥和嫂嫂说的话。
“夫人这话倒是话里有话啊,什么叫轻易得到的不会被珍惜?夫人该不是再点我吧?”
“想什么呢你,咱们之间能一样吗?当初在一起时,我记得,某人没少花心思啊,这怎么能叫轻易呢?”
“夫人别光说我,我记得,我们倒是半斤八两吧……”
剩下的话,因着他们已经走远,宫远徵再也听不清了。
不过听着哥哥和嫂嫂话中那不自觉流露出的爱意和甜蜜,宫远徵眼中闪过一丝羡慕。
他从未这般的喜欢过一个人。
不同于和哥哥嫂嫂的亲情,他能清楚的知道自己就是动了心。
一动就有些一发不可收拾。
其实,他也有些想不明白,明明,他和文鸳认识并不久,相处也不多,他怎么会就这般的喜欢文鸳呢?
想不明白的他,也就不多想了,只能将一切归咎于缘分。
有些人,认识一辈子,相处一辈子,但依旧没有多深厚的感情。
有些人,只一眼,就让人心动到非她不可的地步。
文鸳于他而言,便是这般。
就那么一眼,甚至在他还未看清文鸳的容貌时,脑海中,已经下意识的记住了那双眼睛。
等到真的见面时,文鸳好似裹挟着无限的美好,来势汹汹的闯进他的心里。
自此,念念不忘。
自此,他文鸳便成了他眼中所有美好的代名词。
金风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
这是他的恰好相遇。
秋千水,竹马道,一眼见你,万物不及。
这是他的一见钟情。
扬州十里春风路,卷上珠帘总不如。
这是他的怦然心动。
一眼万年终不忘,从此痴情多一人。
这是他的非她不可。
总有那么一个人,见到的第一眼,就让你想好了余生。
所以,宫远徵怎么能接受,他第一眼就喜欢上的人,不喜欢他呢?
哪怕明知道,就算文鸳不喜欢,他也不会放她离开,但,不尝试一下,他怎么会甘心?
兴许,他尝试一下,文鸳就会喜欢上他,他们也如哥哥,嫂嫂那般,两情相悦的成婚,岂不是更好?
就算失败了,那他也试过了,不是吗?
若是试过,她依旧不能喜欢上他,那他也就死心了。
什么?死心了就放文鸳离开?
开什么玩笑?!
他凭本事骗来的媳妇儿,凭什么放走?!
放走后,难道还要他大度的祝福文鸳将来幸福,一别两宽,各生欢喜,然后说上一句,等她再嫁的时候,他再随一份份子钱吗?
想都别想!
文鸳要想离开他,除非他死了!
没错,宫远徵就是这么一个偏执的人!
自小失去父母,除了哥哥,无人爱他的宫远徵,在那些年里,学会了自己想要的东西,哪怕去争,去抢,也绝不会放手。
所以啊,小鸳儿,不要逼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