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忆,有时让人嘴角微扬,有时让人潸然泪下。
清澈的眼眸、淡然的微笑,坐在树下之人正是大三的孙士慎。
手里端详着一本书,默读。
一双素手悄然伸入,将他与书中的内容剥离。
“喂!这是我昨天占的位置!你看,矿泉水瓶还在那呢!”
无礼且傲娇的语气......
那人就是向葵。
孙士慎抬头,露出一个很温馨的笑,尽管他知道这个女生是多么地无礼。
当他仔细凝视的时候,发现自己的目光怎样都无法从她身上移开。
金色灿烂的细发中参杂着耀眼的光点,眼里有闪闪的亮光,眼前的女生,她的微笑就如同一泉甘露,滋润他的心灵。
这女孩是太阳吗?
孙士慎是这样想的。
女孩在他的眼前摆摆手,打断了他深情且无礼的凝望。
“对不起。”孙士慎知道自己有点无礼了。
“知道对不起有用吗?这个是我的位置!”
孙士慎着实被女孩的话所逗乐了。
“哪有你的我的?学习的地方是大家的!”
女孩着急道:“不行!我好不容易找到这么温馨的地方看书,怎么能被你这个王八蛋占了。”
“王八蛋?”
孙士慎:这家伙是把自己当成公主了吗?
女孩继续撒娇道:“你不是王八蛋还能是什么?像王八一样不愿意挪动自己的位置!哼!王八蛋。”
孙士慎也不想和她理论,这个时候他把眼前的少女和网络上的“小仙女”联系起来。
他走了。
毕竟他没什么脾气。
————
第二天。
“你怎么还来?不是说了!这是我的位置?”
此时的孙士慎其实还抱着侥幸的心理——万一她把水喝完了,自己不久可以坐回来了?
这棵树实在是太舒服了,茂密的树叶,即便下大雨,底下也几乎不会淋湿,况且自己坐的地方还有一颗他不知道从哪搬来的大石头。
他只要架起腿,靠着树干,看书还是很惬意的。
他在这棵树下坐了两年了,怎么说让人占了就占了?
孙士慎还瞟到树下的水瓶,和昨天相差无几。
孙士慎:可以告她乱扔垃圾吗?
————
第三天。
孙士慎:没人了?矿泉水瓶还在。帮忙扔了吧。
他捡起水瓶,朝一旁的垃圾桶丢了过去。
三分!
至少他是这么想的。
他如往常的习惯,坐回了石头上。
虽然是棵白蜡树,但这里很舒服。
孙士慎坐在石头上,看了好久的书,在他眼里,书是世界上最好的东西,它贴近自然,每一次将它捧起,都有一种拥抱大树的感觉。
“喂。”这一声中充满了厌烦,就像吃了好几顿羊肉面后发誓再也不碰羊肉了一样,“你怎么又来?我不是......我的水瓶呢?你是不是把它拿走了?”
孙士慎装傻充愣:“啊?你的水瓶?估计是被环卫阿姨当作宝贝拿走了。”
“什么?怎么会?是不是你拿了。”
“不知道?我怎么会拿了呢?”
“可恶......哼!”少女将头一扭,不吭声地走了。
今日的胜负,孙士慎胜。
(注,致敬日漫《辉夜大小姐想让我告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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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天。
“哈哈!王八蛋,这次是我占了。”
“好吧,那我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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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天。
“怎么回事?我的矿泉水瓶又被大妈偷了?”
“不是偷,是拣去换钱了。”
————
第六天。
“呵......臭王八!我终于占到了......”
“哦,你说得对,但今天是周末,我不想看书。”
“可恶——”
————
第n天。
“你怎么这么坚持?你不累吗?”女孩单手叉腰,另一只手指着孙士慎的鼻子说道。
孙士慎笑道:“还行,我和环卫阿姨都混熟了,当她知道是你每天这么辛苦地给她准备水瓶子,她让我谢谢你。”
“哼!信你个鬼......”少女脸上泛起一缕桃红,看起来还挺喜欢别人的赞扬,然后小声嘟哝道,“我怎么从来没见过这个大妈?”
孙士慎站起身,伸了个懒腰,问道:“你怎么那么喜欢这个位置?”
女孩的眼色转了过来,但头没有转过来,“我就是喜欢~”
“.......”
空气逐渐只剩下知了鸣叫的声音。